论东亚儒家经典性之移动与经典诠释典范的转移
2021-08-12 17:59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二)两种“经典性”的共同特质
以上所说儒家两种类型的“经典性”,类似于加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1900~2002)所区分的“古典型”与“规范型”的“经典性”。加达默尔说:
经典的古代(klassischen Altertum)概念和古典型(klassische)概念,如其自德国古典主义时代以来首先支配着教育学思想那样,自身结合着规范性方面和历史性方面。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特定的发展阶段同时应当造就成熟的和完美的人的形象(Herausgestaltung)。在这概念的规范性意义和历史性意义之间存在的这种联系(Vermittlung),我们可以追溯到赫尔德。[23]
又说:
“古典型”概念中(这完全符合古代和现代对于该词的用法)首先存在的是规范性的意义。但是,这种规范通过回顾与某种实现和表现它的一度曾有的过去整体相关联而言,这种规范总是已经包含了某种历史地表现它的时代声调。[24]
加达默尔指陈“古典型”与“规范型”的“经典性”之间具有深刻的联系,这一项特质正是儒家两种类型的“经典性”之第一项重大特质:经典的“历史性”(或“历史的经典性”)与经典的“规范性”(或“文化的经典性”)之间有其互相渗透性。儒家诸多经典中所呈现的“规范性”(normativity),正是在具有“时间性”的古圣先贤行谊之中,才能被经典阅读者所体知、体现、体验。
[23][24][德]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1卷,洪汉鼎译,时报文化出版公司,1993年,第376页,第378~3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