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合作与美德的本质*
2021-09-15 14:37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然而,即便哈奇森“人类无私”的判断准确,关于美德我们还是会面临一个“自私的悖论”:
“人们通常都会反对自私,他们鄙视贪婪并且相互告诫要提防那些以一心追求自身目标而闻名的人。同样,他们敬仰那些公正无私的利他主义者;这些人那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故事成了传说。”
在东方有我们家喻户晓的雷锋(Lei Feng),西方有特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或称 Saint Teresa of Calcutta),他们是被持续传颂和敬仰的道德模范。“所以在道德层面,大家都同意利他主义值得提倡,而自私自利则必须谴责,这是明白无误的。”然而,悖论在于,多数人似乎只是赞赏他人的“无私”,自己却并没有成为一个利他主义者。例如,在当代自媒体舆论场中流行“用圣人的标准要求他人,用贱人的标准约束自己。”—人类自私地期待他人的无私,这构成了“自私的悖论”。
另一方面,“互利者”的相互合作对美德的存在至关重要。弗兰克的道德情操论解决了这个悖论:“通过强调囚徒困境这场博弈里所面临的挑战就是要吸引正确的伙伴,他展示了互惠者怎样一头栽倒在社会之外,而让自私的理性主义者自生自灭。……一旦合作者将自己和社会其余人员隔离开来,一种全新的进化力量就会起作用:这种力量让集体和集体对抗,而不是和个体对抗。”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是“互利合作的集体”去对抗一个个“理性自利的个体”[1](P125)—这是一种“降维攻击”,道理似乎极其简单,却蕴藏着人类社会赖以合作、美德赖以形成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