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下隐私权与被遗忘权比较研究
2021-09-15 14:41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二)可编辑区块链技术探索
区块链技术应用之所以受限,主要源于用户对其安全性不认可,不可编辑性造成失误纠正困难,去中心化造成监管失控。美国当局对于区块链技术态度为规范。为弥补区块链技术不足,埃哲森公司提出可编辑区块链,破除人为失误不可修正性,错误记录可修复,监管当局可实现区块链应用的动态监管,实现其可控可能性。
在技术层面,就区块链技术应用设计,在尽量减少风险前提下,设计区块链内容和底层网络。以区块链作为标注,增加时间戳,从而保障其流程设计,达到增加评价需求,实现保护个人被遗忘权和隐私权。在公有链节点设置给予信息主体自主删除权,或者对信息记录链模块进行信息加密处理,如埃哲森公司在连接两个区块链模块上安装虚拟挂锁。使用密钥开锁修改的区块链与相邻区块锁,该密钥可在不打破整个区块链情况下直接替换区块,犹如标准化生产模块整体替换,减少部分替换的运转不灵麻烦,保障公有链存储信息安全性。
在立法层面,区块链技术必须做到权利受保护,无论是隐私权还是被遗忘权,都要体现私法自治理念。立法对隐私信息及个人数据保护,从同意权开始,到删除权结束,始终贯穿着信息隐私和信息自主原则,把个人信息权利保护贯彻到私法自治理念中来,使民事主体体会到人格权自主行使的愉悦。
区块链技术在法律框架下创新,实现信任和共识才能降低交易成本,且为共享机制和私有链记忆信息创建一个安全的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