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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下隐私权与被遗忘权比较研究

2021-09-15 14:41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三、区块链技术对权利保护影响

关于区块链技术自治,顺应民法私法自治的理念,其安全是建立在公私钥加密体系基础上的,从而强化私权利保护。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性和去中心化的特点,对隐私权和被遗忘权产生不同的效果:一是隐私权保护更加强化,区块链上的隐私信息不可侵入;二是被遗忘权保护遭遇技术冲突,区块链的个人信息难以删除,致使权利架空。从辩证法角度看,区块链技术是把双刃剑,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区块链技术对隐私权保护影响

区块链技术以其不可篡改特性著称,为互联网时代重建信任机制起到桥梁作用。个人信息之所以存在,其价值在于勾起人类历史回忆,激励人类前行。

从唯物辩证法角度看,区块链技术对隐私权的影响是一分为二的。一方面,对网络用户保护个人隐私,区块链技术犹如建造一座坚不可摧的个人信息城堡。用户将个人信息置于所有的区块链某个节点,其所属信息将具有高度安全性和不可篡改记忆能力。区块链技术对个人隐私保护构建防火墙,任何机构或个人都无法攻破,即使区块链技术方案设计者也束手无策。这一不可编辑、去中心化的优势,吸引用户应用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为实现节点间的同步与信息共享,要求数据公开,但对一些敏感信息和数据需进行加密。 [9]另一方面,区块链技术锁死信息,严重制约信息流动,造成信息不对称、犯罪盲区的问题。在当今信息高度发展的社会,信息不对称对一个人、一家公司乃至一个国家的损害都是不可想象的。尤其是涉及公众人物信息,隐私权保护范围相比较普通人有所收缩,区块链技术对隐私信息锁定是一刀切的,没有按照立法对隐私信息界定标准来保护。比如,涉及官员贪污或其他个人犯罪取证问题,若该信息主体将个人犯罪信息和财产置于相应区块链模块中,侦查机关将无法进行取证,没有署名的银行流水,资金往来记录,只有无名流水账,犯罪嫌疑人可能因此而逍遥法外,不能受到的法律制裁。另外,对个人信息大范围的封存,伴随信息主体逝世,相应信息也将石沉大海。部分对于社会文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信息也将丧失价值,然而这些信息都是耗费相应时代的社会资源取得的,一定程度上阻碍社会文明发展。从区块链技术对隐私权保护整体趋势看,区块链对隐私权保护在法律之外添加一层技术保险,为社会构建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作了铺垫。

责任编辑:郑令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