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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和问责机制研究 中共龙岗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联合课题组

2016-09-06 15:26 来源:深思网
十七大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党建工作述职考评,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涌现出许多好经验好做法。

二、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和问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和问责机制成为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党的各项任务的“助推器”,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述职考评主体不够全面

谁来述职?谁来考评?是健全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和问责机制的首要问题。目前从各级文件要求和各地的实践看,述职考评主体比较单一。一方面,述职主体单一。述职对象均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虽有利于形成重视党建的导向,但会让基层党建走入误区,把责任过多集中到党组织书记个人身上,不易形成抓党建的合力。另一方面,考评主体单一。考评主体均为上一级党委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即上级考评下级,客观上导致党建工作忽视基层实际需求,容易陷入上级喜欢什么,基层就做什么;上级关注什么,基层就述什么的误区。

(二)考评形式不够科学

考评好不好?能不能得到党员群众的信服?是衡量考评工作是否取得实际效果的重要形式。目前考评形式主要存在5个问题:一是只唯上,不顾下。考评工作重视上级评价,忽视普通党员群众的感受,社会参与度和认可度较低;二是“一考定终身”。一年一次考评,根据年终考评结果决定一年的党建工作成效,容易以偏盖全;三是重材料轻调研。被考评者将大量精力用于材料准备,考评者重述职报告和现场的口头表达,少实地调研,无从了解述职内容的真实性;四是外行考内行。有的考评者对党建工作并不熟悉,影响到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五是考评主观因素掺杂其中。考评者凭印象、关系评分,考评不能完全反映真实情况。

(三)考评内容不够规范

考评考什么?是否能体现党建工作全貌?是全面准确评价基层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但目前各地考评内容较浅显,不够规范,容易让述职对象选择性述职,无法反映党建工作全貌。一方面,基础工作与创新工作错位。基础工作应该是述职考评的主要内容,也是党建创新的基础。而有的地方在设置述职考评指标时过分强调创新工作,忽视基础工作,述职考评时创新工作权重高、基础工作权重低,无法真实反映党建整体情况。另一方面,存在大党建与小党建误区。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误以为搞好了经济建设、社会治理、部门业务等,党员干部不“出事”,党建工作就是做好了。具体述职时就表现为述成绩多、述问题少,述业务多、述党建少,以述职“一片好”掩盖基层党建的短板和问题。

(四)结果运用和问责机制不够健全

考评结果是否得到有效运用?问责机制是否健全?是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和问责机制的核心。当前,各地的实践还存在重述职、轻考评、缺问责的现象,考评结果运用不到位,激励问责机制不完善。具体表现为:一是考评结果不公开。对考评工作的前期要求、述职内容、考评形式等广泛宣传,但对考评结果却遮遮掩掩,既不对外通报,也不对述职对象反馈;二是考评结果运用不透明。考评结果仅作为内部参考,是否运用以及如何运用没有相应的制度规范,偶尔在干部任用评价时有体现,但存在随意性和选择适用性,且无申诉渠道;三是问责机制缺位。考评结果的奖惩作用不明显,党建工作做好做不好一个样、述好述不好一个样,不能直接与干部培养教育、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挂钩。

编辑: 王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