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学核心价值的21世纪新意义
作者:黄俊杰 2020-05-14 11:19 新传播 【字号:大 中 小】
本文将朱子学置于21世纪新视野之中,探讨朱子学中的“理一分殊”说、“仁”说与“公共”精神,在全球化时代所具有的新意义。
推而无不通也。”[1]那么我们要问:“万理同出一源”的“一源”何在呢?关于这一点,朝鲜儒者朴知诫(字仁之,号潜冶,1573~1635)指出“心即一本,理即万殊也”[2],主张“理一”之源头在于人的“心”,因为“心”具有同然性。这样理解下的“理一分殊”说,既强调人“心”的普同性,又指出“理一”存在于“分殊”之中,很可以为21世纪指出在诸多文明互动或冲突之中求同存异的新方向。陈来(1952~)曾呼吁:在全球化时代中,必须弘扬中国文化“和而不同”之精神,建立“多元普遍性”之概念[3]。朱子的“理一分殊”说,正是建立“多元普遍性”最重要的本土思想资源。
(二)“仁”说
朱子学中第2项具有21世纪新启示的核心价值在于“仁”说。“仁”字乃儒门第一义,在《论语》58章中共105见,但先秦孔门师生论“仁”均作为社会伦理言之,孔子答弟子问“仁”,或曰:“爱人。”(《颜渊》)或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或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孟子亦云“仁者无不爱也。”(《孟子·尽心上》)均与“仁”之古义为“爱人”[4]一脉相承。汉儒均承古义以“爱”言“仁”,董仲舒“仁之法在爱人”(《春秋繁露·仁义法》)一语最为汉儒代表[5]。
朱子在儒家“仁”学诠释史上之卓越贡献,在于将“仁”从社会伦理学提升至形上学与宇宙论之层次,赋予人之存在以超越之意义。朱子撰写《论语》与《孟子》集注,常将“仁”诠释为“心之德,爱之理”[6],在南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年)所撰《仁说》一文中,更宣示:“吾之所论,以‘爱之理’而名‘仁’者也。”[7]诚如李明辉所说,《仁说》一文列举人“心”的四种秩序:“存有论的秩序(元、亨、利、贞)、宇宙论的秩序(春、夏、秋、冬)、存有—伦理学的(onto-ethical)秩序(仁、义、礼、智)、伦理—心理学的(ethico-psychological)秩序(爱、恭、宜、别)”[8],并以“仁”通贯之。
在朱子的“仁”学新诠中,“仁”的涵义不再是先秦古义中的“爱人”,而跃升成为“爱”之所以然之“理”。当代新儒家牟宗三先生说:
仁是爱之所以然之理,而为心知之明之所静摄(心静理明)。常默识其超越之尊严,彼即足以引发心气之凝聚向上,而使心气能发为“温然爱人利物之行”(理生气)。久久如此,即可谓心气渐渐摄具此理(当具),以为其自身之德(心之德,理转成德)。
[1][宋]朱熹:《大学或问》下,《朱子全书》第6册,第525页。
[2][韩]朴知诫:《剳录—论语》,《潜冶集》,《韩国经学数据集成》第18册“论语一”,成均馆大学校大东文化研究院,1988年,第232~234页。
[3]陈来:《走向真正的世界文化:全球化时代的多元普遍性》,《文史哲》,2006年第2期。
[4]廖名春根据出土文献,论证“仁”之古义为“爱人”,见廖名春:《“仁”字探源》,《中国学术》第8辑,中华书局,2001年,第123~139页。
[5]关于早期中国儒家“仁”学之演变,参考Wing-tsit Chan, “The Evolution of the Confucian Concept of Jen,”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Vol. 4, No. 4 (Jan., 1955), pp. 295-319.
[6]如《孟子集注·梁惠王上》之朱注,《四书章句集注》,第201页;《论语集注·学而》之朱注,《四书章句集注》,第48页。
[7][宋]朱熹:《仁说》,《朱子文集》卷六七,第3391页。
[8]李明辉:《四端与七情—关于道德情感的比较哲学探讨》,台大出版中心,2005年,第88页。Ming-huei Lee, Confucianism: Its Root and Global Significance,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17, pp. 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