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战时期苏联对国共两党援助比较研究

作者:张龙杰  2020-05-14 11:19  新传播    【字号:  

全面抗战时期苏联对国共两党的援助在时间、方式和总量上都有非常大的差异。

[摘 要] 全面抗战时期苏联对国共两党的援助在时间、方式和总量上都有非常大的差异。1937年8月21日,《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成为苏联向国共两党展开援助的起点,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苏联对国共两党的援助完全断绝。这一时期,苏联对国民政府的三笔大宗信用贷款是军事性的、有偿的,而对中共的“暗中接济”则是无偿的,被主要用于改善财政状况。苏联的差别化援助政策有鲜明的抗日导向和实用主义倾向,是苏联“唯实力论”选择下的结果。

[关键词] 抗战时期 苏联援助 国共两党

[中图分类号] K26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3575(2019)04-0100-11

 

 

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战事由华北扩大到全国,中国进入全面抗战时期。面对亡国灭种的民族危机,国共两党捐弃前嫌,中国人民同仇敌忾,以誓死保卫家国的决心抗击侵略,但贫弱的农业国与工业强国之间实力对比的悬殊决定了抗战的艰难性和长期性。中国以极大的代价最终赢得了胜利,取得抗战的苦难辉煌,在这场战争中援华的所有力量都是异常重要和不可或缺的。其中,苏联是全面抗战时期最早向中国伸出援手的国家,对于中国抗战的进程影响至深,而在其对华援助中较国民党与共产党采用了区别性的援助政策。

 

一、全面抗战时期苏联对国共两党援助起止时间比较

苏联援华最早可以追溯到大革命时期,援助内容包括提供贷款、武器装备、人力资源支持等等。日本开启全面侵华战争之后,因其在东北亚地区的进一步扩张,致使苏联远东地区战略空间收缩,日苏边境摩擦加剧,基于地缘政治、国际主义道义等多重考虑,苏联在《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政治基础上开始加强对华援助。

尽管苏联对国民党和中共的援助都属于对华援助,但实际上自国共第二次合作,红军主力部队划归国民革命军军事序列以来,中共的作战消耗一直不能很好得到国民党的军需补给。中共多次要求国民党“发给平等待遇之补充器物”[1],然而,蒋介石并不愿意把援助分配给中共。中共实际从苏联“对华援助”获取的援助极为有限,国民党是苏联“对华援助”的主体。换言之,苏联为支持中国抗战通过中苏


[1]杨奎松:《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383页。

编辑:新闻中心-实习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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