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光棍的主导类型及其自我认同机制*

作者:黄佳鹏  2020-09-02 10:37  新传播    【字号:  

在不同社会经济结构下,农村光棍的形成难以简化为单一类型,而依循不同年代呈现出各自的主导类型。


(二)M村的田野素描与光棍现状

M村位于浙江省北部,属杭州经济辐射带。全村230户、700人,220亩耕地(旱地和水田)、6200亩森林,是一个典型的山多地少的小村落。目前全村男性共370人,女性330人,但18至60岁之间的成年男女比在105%左右,在人口学上属于合理范围,并没有出现较严重的性别比失调。在生育观念上,逐渐从“男孩偏好”转向“男女均衡”,但改革开放前存在显著的性别比失调。从经济分层结构来看,该村既有小作坊式经营,也有外出办大企业的民营老板,还有特色的民宿旅游业,但以打工经济形态为主。与中西部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不同,本地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在本地县域范围内务工,甚至是在本街道就近务工,呈现多元化的务工形态,既可以进厂做流水线工作,也可以凭借自己的手艺(石匠、木匠或油漆)在装潢业谋出路。该村目前共有光棍32人,但仍有15位20世纪90年代初出生的未婚男性,这15位男青年在当地村民眼中已到了婚配的“晚期”,一旦三年内无法获得婚配机会则极有可能沦为光棍。访谈当地村民得知,当地男性的适婚年龄为24岁至26岁,除非因学而被迫推迟婚配,但无论如何在30之前都要成婚,否则在当地村民看来就要面临“打光棍”的风险。因此,在本文中,光棍是指因各种原因而没有妻子的30岁以上男性。

 

三、M村光棍的年代分层及其机制分析

虽然M村的光棍总体数量不多,但所占的比例较高,且呈现出显著的年代分层特点,需进一步具体分析各年代分层背后的机制。抛掉对光棍形成的归因分析,下面从村庄个案的实际出发,厘清不同年代光棍形成背后的逻辑,并对这一年代的光棍特点进行阐释。

(一)“代内剥削型”光棍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在70年代左右便到了适婚年龄,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婚配,且男性普遍结婚年龄为十五六岁,最晚不超过18岁。当时的M村是一个偏僻的小村落,四面环山,整个村沿着一条溪流呈狭长状形成,交通非常闭塞,农业剩余较弱,村民在家务农收入微薄,甚至连温饱都很难保证。但这种落后的条件并没有导致光棍的大量产生,整体而言光棍较少,且光棍均为家里的长子。

1.光棍数量较少的因素探讨。首先,婚配缔结的超越性意义。婚配不仅是男女青年的个体性事件,也是父母的人生任务和村庄的公共大事。在“延续香火、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下,成家立业、发展农业生产是农民的共同目标,因而婚配具有了超越个体的生产与价值意义,得到家庭和村庄社会的支持和结构约束,排除了因个体性因素而无法成家的情况,婚姻大事成为村庄的公共性事件,是村庄社会有序运行的关键一环。

其次,童养媳与“互换式”并存的婚配模式。童养媳是指由婆家养育女婴或幼女,待到成年时正式结婚。这种婚配模式本质上是一种“非法”但却在建国初期广泛存在的事实,通过将他人主动“遗弃”的女婴当作未来的儿媳来抚养,以缓解多子成婚带来的压力,是传统社会遗留下来的风俗,直到70年代后随着法律的健全而逐渐消失。除童养媳之外,这一时期光棍数量少还在于“互换式”婚姻的大量存在。所谓“互换式”婚姻,是指两个家庭之间相互成为亲家,即,“甲户的女儿嫁给乙户的儿子,同样,作为交换条件,乙户的女儿则嫁给甲户的儿子”。

其三,农村女性的依附性地位。在男性主导的传统社会中,女性的依附性一直较强,尤其是在农村,女性是依附男性而生存的。改革开放之前,工业还未发展起来,农村人口的外流受到限制,所以那个年代的农民“安土重迁”的观念很强,眼里只有农业生产。而在农业生产中,需要强壮的劳动力支持。农业生产全靠人力“精耕细作”的时代背景决定了女性的依附性较强。在访谈中发现,这一时期出生的女性在丈夫发生意外或得病过世后,都会选择改嫁,这在一定程度上又缓解了当地男性的婚姻压力。

2.长子占主导的现象剖析。婚姻市场的局限性以及代内剥削是长子占主导光棍的深层次因素。那个年代的婚姻市场仅限于本地,以本村为主,扩大至临近几个自然村,这些相互临近的几个自然村构成了当地婚姻市场,女性资源相对稀缺,导致当地中青年男性面临较大的婚姻压力。与非长子相比,长子在婚姻市场上明显处于劣势,因为长子对大家庭肩负责任,不仅承担着整个家庭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在“长兄如父”的观念指导下,长子对弟弟妹妹的成长、成才乃至成家都负有主要职责,这种现象

编辑:新闻中心-实习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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