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人民观的三重维度*

作者:姜永建  2021-08-12 17:58  新传播    【字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延承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和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唯物史观核心观点的基础上,立足当下中国发展的客观实际,从主体力量、价值理想和发展思想等三个维度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新时代人民观。


一、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力量

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野中,生产力是推动历史发展进步的根本动力。但仅仅体认到这一层次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与自然界全无意识的、盲目的动力不同,“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深思熟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2]。所以,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只有充分激发与调动人的能动因素,才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基于此,在承认生产力的决定性力量的基础上,马克思又进一步确立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实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习近平在继承这一核心观点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中国社会改革与发展的现实情况,与时俱进地对人民主体地位作出了全新的概括。

(一)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3]这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站在唯物史观的理论高度,对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深刻认识与精准概括。党的十九大以后,习近平站在更为广阔的历史高度,对中国人民的主体地位予以了全新的阐释,他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说:“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国人民创造的!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培育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这是对人民群众作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创造者双重身份的系统论述、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历史进程充分表明,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将每个人有限的力量集中起来,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守初心、牢记使命,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02页。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5页。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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