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人民观的三重维度*

作者:姜永建  2021-08-12 17:58  新传播    【字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延承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和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唯物史观核心观点的基础上,立足当下中国发展的客观实际,从主体力量、价值理想和发展思想等三个维度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新时代人民观。


二、人民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最高价值理想

党的十九大报告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幸福与民族复兴价值理想的形成是习近平长期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的结果。人民幸福是习近平人民观的根本价值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最高的价值理想。

(一)人民幸福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想

马克思指出,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人的存在方式和发展状况,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人的存在方式以及发展状况。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人的存在方式与发展状况也会随之发展变化,逐渐从“人的依赖性”过渡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最终摆脱人对“物的依赖性”,实现“自由个性”,即人民幸福的价值理想。第一,人民幸福与民族复兴具有内在一致性。利益与需求的满足是人类进行一切活动的根本动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1]。当前,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已经得到显著提升,相应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大幅提高,人民的需要也随之产生明显变化,有了更高的要求。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为此必须寻求最大公约数,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习近平指出:“中国梦汇聚了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最大公约数。”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就是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幸福生活而奋斗。第二,人民幸福与马克思主义解放全人类的理想具有内在一致性。“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想是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内容的人类解放”[12],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总体性价值范畴,“在价值取向上具有最大的包容性和统摄性”[13],由此决定了这一价值理想的最终实现必然不会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甚至可以说,只要人类存在着,这一过程就永无止境。在这一终极价值理想的指引下,依据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和不同的社会条件,要确立与之相适应的阶段性的、具体的价值目标。人民幸福就是马克思主义人类解放的终极价值理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阶段性呈现、是人类解放这个总的价值目标下的具体价值目标。第三,人民幸福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内在一致性。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域中,理想信念是由价值理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理想—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两方面构成的。作为价值理想的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和作为社会理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作为党的“初心”,共同构成了党的理想信念。在这两者之中,社会理想永远只能是手段,唯有价值理想才是最终的目的。就中国而言,无论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抑或是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都只是手段,其服务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人民幸福、民族复兴。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82页。

[12]刘向军:《人民幸福、民族复兴是共产党人最高的价值理想》,《红旗文稿》,2018年第3期。

[13]陈新夏:《人的发展研究的前提性问题》,《光明日报》,2017年9月18日。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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