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人民观的三重维度*

作者:姜永建  2021-08-12 17:58  新传播    【字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延承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和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唯物史观核心观点的基础上,立足当下中国发展的客观实际,从主体力量、价值理想和发展思想等三个维度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新时代人民观。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人民观的核心内容,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早在2012年11月15日,刚刚当选党的总书记的习近平在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就明确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6]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再到党的十九大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在综合考量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情况和人民需要的主观期待的基础上,赋予了以人民为中心思想鲜明的时代内涵。

(一)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人民观的根本立场

人民立场是唯物史观的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在实践层面的具体要求。马克思指出:“一旦人已经存在,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而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17]马克思在这里所揭示的是人的特殊的“生活活动”的辩证法:一方面,在人的历史活动中,人作为“历史的经常前提”,总是“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即马克思强调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8]。因而,已有的历史发展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于历史的发展进程之中。正是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使人类历史呈现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另一方面,人作为“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依靠创造历史的现实条件和力量去改造自己的客观世界,“把发展自己的理想变成实现自身发展的现实”[19]。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历史什么事情也没做……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0]历史是社会运动的过程,但本质上是人的活动史,是实现人的自身发展的、合目的性的过程。正是通过对这种辩证法的揭示,继而在全面、系统考察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马克思创立了唯物史观。唯物史观之所以超越之前的一切思想,不仅在于揭示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阐明了人民群众在推动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体地位,还在于明确指明了发展的终极目标在于服务人民主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的价值取向,紧紧依靠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是贯穿于习近平一系列重要讲话中的价值红线,体现在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他旗帜鲜明地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21]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重申了党的人民立场始终不变。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出发,着重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


[1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2014年,第4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545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69页。

[19]孙正聿:《人的解放的旨趣、历程和尺度》,《学术月刊》,2002年第1期。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18~119页。

[2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第40页。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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