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晚年思想的感应论
作者:陈来 2021-08-30 15:51 新传播 【字号:大 中 小】
阳明晚年在越城讲学明道,其中主要的内容之一是阐发了感应论的思想。王阳明晚年的感应论有两方面的意义。首先,以感应论来证明万物一体的思想。阳明通过心与物的感应关系来证明心物的一体性,主张在这种感应的关系中,不是心意构造对象物,而是感应关系构建起了心物二者的一体性,从而证明万物一的一体性。其次,用感应论重新定义何谓“物”。阳明中年讲学,确立了“意之所在便是物”的哲学定义,以此来支持他的格物功夫论。而这一具有基础意义的对物的定义,在其晚年有所变化。他对“物”的界定,不再以“意之所在”定义物,而以“明觉之感应”来界定物,宣称“物”就是与心发生感应关系的对象,表明王阳明晚年学问功夫向肯定物的实在性方面发生的变化。
三、感应之是非
这里我们来对阳明晚年感应论中的心物和格物问题作进一步加以分析。他说:“己卯,谒阳明先生于虔,……因告之曰:致知者,致吾之良知页。格物者,不离伦物,应感以致其知也,与慎独一也。”[20]这说明,伦物是感的来源,应感就是应伦物之感,致知就是在这一应感的过程中去致其良知。“应感”的说法表明,感来自伦物,人心则对于来自伦物的“感”进行“应”,感与应的往复互动,就是格致的用力之处。伦物也就是事。他说:“随时就事上致其良知,便是格物;着实去致良知,便是诚意;着实致其良知,而无一毫意必固我,便是正心。”[21]“意未有悬空的,必着事物。故欲诚意,则随意所在某事而格之。去其人欲,而归于天理,则良知之在此事者无蔽而得致矣。”[22]所谓事上、事物也就是伦物。在这些论述中,阳明强调的不是格心中之物,而是随就日常事物而格。对感应的强调,也包含着注重心与外物的感应接触。这显示了阳明晚期格物思想“着实”的变化。
来看《传习录》下277条语录,这一条语录历来受到研究者的关注,但对它的理解往往不同:“目无体,以万物之色为体;耳无体,以万物之声为体;鼻无体,以万物之臭为体;口无体,以万物之味为体;心无体,以天地万物感应之是非为体。”[23]那么这一段讲的是什么意思呢?让我们看《传习录》上21条录:“圣人之心如明镜,只是一个明,则随感而应,无物不照。未有已往之形尚在,未照之形先具者。……是知圣人遇此时,方有此事。只怕镜不明。不怕物来不能照。讲求事变,亦是照时事。然学者却须先有个明的工夫。学者惟患此心之未能明,不患事变之不能尽。”[24]如果参照这一条来理解《传习录》下277条,则阳明的意思可以理解为:人心如镜,未有已往之形尚在、未照之形先具者,此即是“心无体”之意。人心如镜,只是一个明,随感而应,无物不照,此即是“以天地万物感应之是非为体”之意。这是一种理解。这显然是与阳明一贯重点从道德伦理的立场定义心体所不同的一个角度。当然,21与277强调的重点似不同,21条强调的重点是明心;而277条的重点应该是在实事上格物,在万物感应是非上下功夫,这是与阳明晚期对格物的讲法的调整有关。[25]
[20]《言行录汇辑上》,第60条,新编本《王阳明全集》,第5册,第1634页。
[21]《答聂文蔚二》,《传习录》中,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第159页。
[22]《传习录》下,201条,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第167页。
[23]《传习录》下,277条,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第199页。
[24]《传习录》上,21条,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第35页。
[25]参考我的《有无之境》,第158~1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