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合作与美德的本质*

作者:郭喨  2021-09-15 14:37  新传播    【字号:  

美德并非“彻底的无私性”,而是具有利他性的亲社会行为。对自私目标的追求也可以成为形成美德的动力。人类的合作、亲社会行为(美德)很可能只是基于“自私”目标互惠互利的结果。人类自私地期待他人的无私,这构成了“自私的悖论”。条件性互惠的利他合作突破了“囚徒困境”的逻辑,是“条件性互惠”的“以牙还牙”而非“始终背叛”的“撒旦”或“无条件施惠”的“圣母”促进了人类美德的形成和稳定;“撒旦”和“圣母”无法提供一种具有稳定性的“善”。“以牙还牙”的惩罚与报复是人类合作形成的关键约束条件。互利合作的人类群体扩大了竞争规模、提高了竞争力。采取进化生物学的视角有助于我们在哲学上更加深刻地理解“美德”“自私”与“利他行为”,有助于为道德哲学寻求一个更加真实和坚实的基础。


马特·里德利警示我们,在从自然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斯库拉(Scylla)这个魅惑的海妖—就是她吞掉了《奥德赛》中奥德修斯回家路上的六名船员—和卡律布狄斯(Charybdis)这个盘踞在意大利墨西拿海峡的海怪;他提醒我们注意避免过度关注“动物中和人类相似的直接证据”以及过度关注“人类的唯一性”[1](P131-132);在从自然界寻求“合作”这种美德的证据时,我们需要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中道”(Mesotees)的指引。罗莎琳德·赫斯特豪斯(Rosalind Hursthouse)同样警示:“看起来,我们需要一种可以避免这两个极端(一端偏向动物性/非理性,另一端偏向彻底的理性)的看法。”[11](P122)—而这是我们在伦理学的问题上最容易出现的一种偏差。

例如,我们的“道德感”、我们的许多认知模式和经验范式,它们的诸多特征都与人类群体的规模密切相关。这正是著名的“邓巴数字”[11]。另一方面,历史上人类群体生活的下限是“7人”,考古发现的古文明的聚落点中没有“7人以下”的文明遗存,这意味着“7人”可能是维持人类群落的最小数值[12]。强调人类美德的生物学基础并不是要把人类拉低到“动物界”去,而是遵照实验哲学的传统,先搞清楚—是什么。在这样一个坚实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构建起更多有意义的哲学命题,和有价值的伦理理论。

弗兰西斯·哈奇森指出,道德真理是这样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人们所追求的道德真理仅仅是这些命题,那些表明什么行为是仁慈(good)的命题,我们有义务做(obligated to do)什么的命题,以及什么事情应该做(ought to done)的命题。”我们有必要意识到:美德是并且只是—人类的美德;同样需要认识到,合作是并且只是—人类的合作。因此,最好意识到,我们的“美德”也有其边界,“生物特征”极大地决定了道德界限—下限;而我们的人性,则将决定其—上限。


[11]牛津大学罗宾·邓巴(Robin Dunbar)发现, 由于脑容量特别是新皮层大小的限制, 人类智力允许人类拥有稳定社交 网络的人数是148, 约为150人, 即邓巴数字(Dunbar's number, 或Rule of150)。

[12]事实上“7人”的群落还是太小了,“7人”能够留下文明遗存并不意味着7人的小群落可以相对稳定地维持群落的延续。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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