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珊·桑塔格“反对阐释”思想中的艺术与道德
作者:郭玉生 2021-09-15 14:41 新传播 【字号:大 中 小】
苏珊·桑塔格反对从艺术作品中探寻真理性和道德性深层意义的传统阐释方式,主张艺术批评应该从关注艺术作品的思想内容、社会道德内涵转向恢复艺术作品自身的明晰可感性。不过桑塔格并不否定艺术与道德之间存在联系。她虽然反对要求艺术家具有明确的道德目的,但她倡导艺术的道德性,即她所说的“新感受力”。艺术提供的审美体验与现实生活体验之间的距离对于培养人的道德感至关重要,艺术的风格就决定于这种距离。桑塔格对风格化艺术的肯定显示了她反对艺术的道德教化功用的一以贯之的观点。桑塔格提倡的“坎普”虽然颠覆了传统的艺术与道德的关系,但实质上将艺术与更为宽泛意义的道德观念密切联系起来,体现了更为深层的道德关怀。
在桑塔格看来,诸如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法国作家让·热内《鲜花圣母》淋漓尽致地描写种种犯罪行为,似乎在诱导欣赏者赞赏残虐、诈骗、纵欲与谋杀,实际上作者本人并未赞同或者反对具体某种道德意识,他只是在记载、品味与转化自己的体验。人们之所以会高度评价一些在道德方面具有让人厌恶的内容的艺术作品,这是由于内容发挥的是纯粹形式的作用。所以桑塔格认为莱尼·里芬斯塔尔制作的影片《意志的胜利》与《奥林匹亚》巧妙地悬置了内容,发挥纯粹形式的作用,因而是具有自身价值的艺术作品而不是为纳粹进行的宣传美化。不论艺术家个人的意图如何,艺术作品从根本上说并没有肯定或者否定任何道德观念。所以从艺术作品中提炼道德观念是白费心力的。
基于此,桑塔格指出,具有艺术性质的色情文学、色情电影、色情绘画的题材完全消融于形式的美感之中了,而黄色物品则具有激发性欲的内容,因此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艺术自身并不激发性欲,即使激发了性欲,也是属于艺术之外的问题,而且激发的性欲还会在审美体验中被平息。由此桑塔格鼓吹艺术色情学,使“色情”摆脱道德教化的压制,从而激发人的感受力。所以桑塔格主张在艺术领域搁置道德评判,批评家应该捍卫艺术的自主性,将艺术作品看作是一种感官体验而不是阐释某种道德观念或者回答某个社会问题。艺术应该保持自身的精神属性与形式的审美快感。伟大的艺术作品常常引发人的冷静沉思,让人平和宁静、神闲气定,具有审美维度的超越功能。
但另一方面,艺术与道德也不是毫无关系。深刻影响过桑塔格的西班牙思想家奥尔特加·加塞特指出,对于大众而言,审美体验不能脱离人的日常反应,而人的日常反应就包括道德评判。奥尔特加以戏剧为例分析了大众的美感经验。在他看来,如果大众喜欢一部正在上演的戏剧,意味着他们关注戏剧展示的人类命运,对剧中人物的遭遇和情感产生了共鸣,乃至于形成幻觉,以为剧中的一切就是现实生活。奥尔特加认为,当人们对于艺术作品虚构内容与生活真实不加区分时,艺术就丧失了自身的特性。艺术作品必须与现实生活保持适当距离,唯有如此,它才是真正的艺术。真正的艺术拒斥任何非审美的情绪介入或情感参与。因而日常道德伦理与审美快感完全不同,审美反应与道德反应没有关系。 [5](P27)桑塔格认为,奥尔特加只是强调了艺术与现实的距离因素,却忽略了正是这种距离因素使人们重返生活。布莱希特的戏剧观念就是很好的例证。他通过在舞台上设立叙事者、把乐队置于舞台上,有意识地在观众与戏剧情节、角色之间制造一种距离,使观众因此获得一种冷静批判的态度,从而获得对社会人生更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