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整合与国家建设:向度、功能与途径

作者:贾文清 苏力  2021-09-15 14:41  新传播    【字号:  

国家整合作为将国家内部业已分化的要素重新整合成有机整体的过程,在民族国家建设中具有必要性和挑战性。面对国家整合一词在学理层面愈发纷繁复杂的理论内涵,本文试图从向度、功能和途径三方面对其加以基础性阐释。通过对国家权力尤其是国家强制力的运用,利益分配和意识形态等途径,国家整合试图实现在领土内外部分别树立最高政治权威及清晰稳定领土边界的领土一体化,以及缩小政权和统治者距离的精英-群众一体化和实现疆域内部普遍性政治认同的意识形态一体化的三大核心向度。在此基础上,国家整合在延续国家统一和提高国家的基础性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同时,国家整合也旨在回应现代化为政权合法性带来的诸多挑战。


(三)意识形态一体化

1.意识形态一体化的含义

国家整合不仅包括地理空间上的领土一体化、权力运作上的精英-群众一体化,还包括思想价值上的意识形态一体化。“从广义上说,意识形态可以表示任何一种注重实践的理论,或者根据一种观念系统从事政治的企图。从狭义上说,意识形态具有五个特点: ①它包含一种对于人类经验和外部世界的解释性的综合理论; ②它以抽象、概括的措辞提出一种社会政治组织的纲领; ③它认定这个纲领需要斗争; ④它不仅要说服,还要吸收忠实的信徒,还要求人们承担义务; ⑤它面向广大群众,但往往对知识分子授予某种特殊的领导任务”。[13](P322)它既包含了关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解释,还包含了对于个人、社会与国家行为的规范性规定,具有强烈的政策导向。“与其他信仰模式相比较,意识形态是高度系统化和具有内在统一性的”。 [14](P129)同时,一个好的意识形态还体现着逻辑上的一致性、对世界阐释的简单性和直白性、对于世界大多数人利益和命运的关切、乌托邦元素的号召力和吸引力。意识形态是一个政权得以维系的合法性基础,意识形态合法性也是国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之一。正如韦伯所说,“政治的合法性是政治秩序有效性的基础,内在的主观有效性是被统治者对于统治的内心认同”。[15](P269-270)

“一体化还可能是指维护社会秩序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价值一致:一个民族共同的神话、象征、信仰和共同参加的历史”, [3](P228)本文把一体化的上述层面统称为意识形态一体化。一方面,意识形态一体化体现在国家权力主导下的意识形态在疆域范围内和人口群体中获得普遍性认同,成为主流性的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意识形态一体化还体现在意识形态的一种连贯性和非断层性,无论是选举民主制下通过选票而不断更换的执政党,还是威权制下通过权力和平过渡实现的核心政治精英更替,意识形态需要实现一种历史上的一致性、连贯性和自洽性。

2.意识形态一体化在国家整合的地位

亨廷顿在研究美国人的国民特性(identity)时,把国民特性的来源概括为疆域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文化因素。 [16]无论亨廷顿在《谁是美国人?美国国民特性面临的挑战》一书中如何为文化因素正名,我们无法否认以意识形态认同为主体的国家权力的运作对于国家认同和国家整合产生的重要作用。国家整合的过程旨在实现一种“有机整体”的结果,这一过程区别于“机械整体”的关键在于国家认同的实现与否。“国家整合的实质和核心是提供‘社会的秩序化’和提高‘人们的认同感’,‘人们的认同感’是通过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提升人们对国家政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17](P25-31)而意识形态作为国家认同的关键来源,其一体化因此也通过国家认同程度的提升促进国家整合,降低国家治理的成本,提高国家整合和国家治理的有效性。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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