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讲真话”的伦理意蕴

作者:杨竞业  2019-12-09 17:11  新传播    【字号:  

“讲真话”的人有正气,有底气,生和气。“讲真话”是自我肯定和自我尊重的实现方式。“讲真话”的伦理包括促进人格完善的德性伦理、和谐人际交往的文化伦理和繁荣国家事业的民族伦理。人们只有把“讲真话”看做是一种正当权利和合理义务,看做是良心体现、道义行为和不可推卸的发展使命,才能真正破解妨碍人们“讲真话”的伦理困境,创造一个人人敢讲真话、爱讲真话、善讲真话的良好环境。

关联。马克思、恩格斯在其合著《神圣家族》中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非但“思想”本身是这样,人们的交往行动也概莫如此。现实的人所以“讲真话”与其做实事一样,莫不是为了追求合法利益,维护合理权益,获得最大效益。但是,如果“讲真话”不能给现实的人带来可以预期的物质利益,那么他就很可能通过“讲假话”来避免或减少个人的损失,尤其是在某种物质利益对现实的人具有很重要的刺激作用的条件下,“讲假话”往往会成为其惯常性行为。其次,现实的人是精神媒介存在。现实的人的生活及其发展,既需要获得物质媒介以满足其生理需要,也需要获得情感、信仰和爱等精神媒介以满足其精神心理需要。“讲真话”本身就包含着人的某种生产性情感、坚定性信仰和真诚性爱恋,它符合人的发展特性。人的发展特性表现为面向未来的巨大开放性、多种可能性和非特定性。这种发展特性决定了现实的人需要依凭一定的理想、道德、信仰、传统和规范来实现、维持或推进自我的良性发展。“讲真话”为人们获得良性发展奠定一个道德基础。但是,不可否认,现实的人在面对特定的“事件”和“问题”之时是否“讲真话”与其对获得或失去一定的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之间做出的选择密切相关。如若“讲真话”对现实的人能够产生或获得其所意欲的物质利益、精神利益或者它们二者之时,他多数会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如若“讲真话”不能对现实的人产生或获得其所意欲的物质利益、精神利益或者它们二者之时,他很可能会发出虚假的声音,做出非理性的选择,即讲假话。因此,人们面对现实问题是否“讲真话”,取决于其是否懂得“讲真话”在未来一定时间里能够“产生某种善的事物”,能够为别人“产生某种快乐”或“防止某种痛苦”2,甚至能够为社会减少发展代价。

3.现实的人“讲真话”面临良心道义和人的使命的双重考量

在现代开放社会,面对种种现实问题,人们是否“讲真话”并不是个人随心所欲的私事,而是关涉到由个人的良心意志所导向的作为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的使命的紧要问题。首先,“讲真话”关涉人的良心道义。“讲真话”是对现实生活及其本质的客观反映,是回到事情本身并助力问题解决的良心体现与道义行为,是内在善与外在善相统一的行为。“讲真话”是对他者讲“真话”、“实话”、“管用的话”,即便“讲真话”会伴随善行而对他者产生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它本身仍然是善的,是值得赞许和弘扬的,因为它对多数人产生现实价值和道德价值。对前者而言,“讲真话”对人们过上好生活有良好助益。一种有意义的好生活,需要正心、诚意、忠实的态度,需要人们“讲真话”去表白与阐明。正如法国哲学家福柯所言:“在人生的任何情况、事件和变故中,人为了确立与自身恰当的、完满的关系,都需要真话”,都需要“把真理变成他自己的”,使他自己成为说真话的主体3。英国伦理学家斯密也指出,在社会一切场合中,人们都需要良心、道义这样一个“内心的那个人”来做“判断我们行为的伟大法官和仲裁人”4。对后者而言,“讲真话”对促进人的自我完善具有导向作用。儒家教诲人们“非法不言”、“口无择言”,佛家教诫人们为人要“正语”,不妄语、不谤语,都是强调一个人讲真话、实话,对事物真相做确证的重要性,这是人的良心和德性的彰显。其次,“讲真话”关涉人的发展使命。在人生中,“讲真话”是对他人和社会负责的真实表现,它与人们信守诺言、敢于担当、务实勤干的品质是相适应的。在德国哲学家费希特看来,“力求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6页。   2.[英]戴维·罗斯:《正当与善》,林南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160页。   3.[法]米歇尔·福柯:《主体解释学》,佘碧平译,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第346~347页。   4.[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65页

编辑:实习生何露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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