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组织到市场秩序:淘宝村的发展与治理(2009~2019)—基于“曹村”的个案

作者:门 豪  2020-05-14 11:19  新传播    【字号:  

宝村是一类依托在地化制造业而形成的电子商务专业村。本文聚焦于当前全国第二位、山东省最大的农村电商集群曹县及其若干淘宝村(113个)。


各类基层社会矛盾也随之而来。

 

三、为何需要治理:行动边界模糊化

治理,是诉诸历史理性的必然选择。西方治理理论本身的形成,亦是在“国家失灵、市场失灵”的历史困局之中,而达成的社会妥协,是一种有限的社会自发调整。当前多数研究涉及的治理理念和实践,均源自于西方社会。反观我国,在20世纪后半叶,国家大包大揽,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逻辑渗透进入社会各个层面。处于中国基层社会的大量乡镇企业,是一种特殊的时代转型的产物,基本遵循了一种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个体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亦或多或少受到公有制背景下经济制度和转型文化等条件限制。在后单位制时期,伴随着市场改革浪潮接连而至,各类市场化问题和难题,如贫富差距过大等问题亦随之而来[1]

而今不妨把问题式的目光投向改革以来的晚近社会创新,即作为市场增量的淘宝村。通过此一处微小的社会经济变革,很容易洞察治理结构背后涉及的不同主体间的复杂关系及其交往范式的变迁。根据访谈资料,本节的重点放在伴随淘宝产业演化及发展过程中的6个典型事件,它们也是各类行动者所普遍强调的治理难题。

一是火灾问题。2009年~2012年,是淘宝产业零星的市场交易自然生发的时期。这段时间内,家户小作坊生产是主要的产业组织形式。乃至于至今,因仍旧存在“家庭即工厂”的组织模式,淘宝村不可能完全避免产业内部的火灾隐患。受制于演出服饰的产业特性,一如,布匹原材料、成衣制品等随市场需求波动存在大量囤货的普遍现象,而中小规模的农户网商,为了尽可能降低中间成本,不可能单独开辟存放这些货品的仓储中心,家庭的住屋或自搭庭院,便自然而然的承担起了仓储的功能。通常,一来是为了节省成本,防火栓等基本的消防设施小商户没有采购。二是,由于在自家,这类消防用品本不属于日常必备品,因而不被农户所重视也再正常不过。在田野调查期间,除去分布在产业园区中的大型加工厂,在笔者走访的上百家中小型家户作坊,很少见到防火设施。尤其是,在更早期的电商萌芽期,很难想象电商从业群体能够把家庭内部的演出服饰生产加工流程链接到消防意识和安全生产的系统思维上去。在那时,时有发生的火灾便不难理解。随着该产业的整体影响日益壮大、日渐起色,同时由于频繁发生火灾事件,以大集镇为首的基层政府,最先感知到了这一潜在隐患。以火灾为燃爆点,便勾连出了庞大治理系统链条中紧接下去的第二点。这是曹村淘宝发展十年中最为关键的一环。

二是条块分割背景下,各类基层行政机构围绕“淘宝村”的角力。从常理上讲,淘宝产业过程中的自发劳动,大多发生于村民家中,因而,寄居于居所中的淘宝产业及其隐私性,便天然拒斥了公共管理机构涉及的公域。但实际上,包括在家中分流的“隐蔽的”生产过程在内的整个淘宝产业,属于颇具公共性的市场行为主体,因而,不应因其“生产场所的私密性”和“交易空间的虚拟化”而降低生产标准、交易秩序和消防安全等必要的产业规范,而是有必要将其纳入市场监管对象。

以小作坊及其家户经济组织形式为主的产业结构,完全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新兴市场,未必具有实体性的门市部,依照旧例在工商税务等部门登记在册亦非必须流程。因此,对于市场监管主体和行政机构来说,像淘宝村及其包纳的广大小商户群体这样的市场新现象、新主体、新场域,因他们处在参照性规范所不能及的中间地带,对待其态度亦可贬可褒、程度可松可紧。同时,就地方性的市场规则和必要的商业保护来看,对于这类互联网经济和市场新生主体,并未有先例和规范可循。因此,无论是对于市场主体还是相关的监管者来说,其境地未免十分尴尬。并且,其之于总体市场结构中的位置,以及电商主体和监管者之可能的互动关系,对于方兴未艾的农村市场增量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边缘性且


[1]门豪:《总体性社会与即时性治理—探源“社会底蕴”》,《社会科学动态》,2017年第11期。

编辑:新闻中心-实习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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