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因素是区域文化产业创新的关键吗?—基于中国省际数据的实证*

作者:潘道远  2021-09-15 14:41  新传播    【字号:  

文化产业因其与文化的密切关联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为了研究与地区文化发展相关的因素是否是影响文化产业创新的关键,本文利用基于因素先验的贝叶斯模型平均回归,对比分析多种因素的影响强弱差异。经研究发现,对文化产业创新影响最大的因素是文化产业结构和文化需求;其次,地区经济水平、文化资源、产业内部和外部技术进步三种因素对于区域文化产业创新没有显著的影响。这表明在中国区域文化产业创新的机制中,文化创意的聚合效应、“文化+”形态的生产融合效应都没能发挥最大的作用,由规模效应带来的效率提升才是文化产业创新的主要来源,因此可言,直观上的“文化因素”并不是中国文化产业创新的关键。本文的结论是要支持保护大型文化企业,并以他们为中心建立扶持文化产业集群的产业政策,并且建议通过政策引导加强文化需求与本地文化资源之间的关联。


(二)稳健性与假设检验

由于理论的不确定性,为了避免选取的变量偏差导致的结果误差,对上述回归做两种经验性的调整。第一种,将因变量从曼奎斯特生产率指数(TFP)变更为技术进步指数(TECHCH),这样测量的文化产业综合创新则不包含效率的改进,只包含技术的变化;第二种,考虑到一些代理变量可能不是以存量的方式发挥作用,而是以一种流量的方式发挥作用,比如是文化产业R&D投入的变化导致的技术变化差异,而不是每年的R&D投入平均水平导致的技术变化差异。因此将代理变量1~4,15~19在时间序列上做每年的差分处理,并取差分之和,以一种增量的方式纳入模型中。经过两种方法调整后的计算结果见表3调整结果。结果中可见,当自变量变更为技术进步指数后,文化产业行业内的技术创新因素变得重要起来,取代政府影响成为四个具有最高后验概率的因素之一;而采用增量回归的结果则进一步将产业结构的后验包含概率扩大,文化需求的纳入的概率则与原回归几乎相同,经这种调整后的模型结果与原回归结果类似。这两种辅助方法的回归并没有推翻之前的结论,三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似性,表明本文选择的因素与产业综合创新之间的回归关系具有内在稳健性。

利用贝叶斯因子做模型的假设检验,它基于两个假设和之间的比较。定义假设:一个特定的因素被包含在真实的模型之中;备择假设:该因素不被包含在真实的模型之中。则支持相对于的后验优势比由下式给出:

image.png

结合在公式(4)中得到的贝叶斯因子,因为假设每个因素的先验概率都是相等的,所以贝叶斯因子等于后验概率比,这意味着。因此可以用贝叶斯因子作为因素假设检验的统计量,按照一定的标准来判定结果的统计显著性:如果image.png,意味着image.png该因素有很弱的证据(Weak evidence)能被纳入真实模型中;如果image.png,意味着该因素有稳健的证据(Moderate evidenceis)能被纳入真实模型;如果image.png,则有很强的证据(Strong Evidence)证明该因素能被纳入真实模型[24]。假设检验的结果可见表3中的image.png列,在三次试验中分别有三个因素通过了假设检验,它们是产业结构、文化需求和经济环境。因此,可以从统计上认为真实模型中包含这三个因素的数据证据是充分的。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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