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因素是区域文化产业创新的关键吗?—基于中国省际数据的实证*

作者:潘道远  2021-09-15 14:41  新传播    【字号:  

文化产业因其与文化的密切关联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为了研究与地区文化发展相关的因素是否是影响文化产业创新的关键,本文利用基于因素先验的贝叶斯模型平均回归,对比分析多种因素的影响强弱差异。经研究发现,对文化产业创新影响最大的因素是文化产业结构和文化需求;其次,地区经济水平、文化资源、产业内部和外部技术进步三种因素对于区域文化产业创新没有显著的影响。这表明在中国区域文化产业创新的机制中,文化创意的聚合效应、“文化+”形态的生产融合效应都没能发挥最大的作用,由规模效应带来的效率提升才是文化产业创新的主要来源,因此可言,直观上的“文化因素”并不是中国文化产业创新的关键。本文的结论是要支持保护大型文化企业,并以他们为中心建立扶持文化产业集群的产业政策,并且建议通过政策引导加强文化需求与本地文化资源之间的关联。


3.地方政府行为

在过往研究中,学者们对政府在产业创新中是否能发挥正面性作用所持态度不一,例如苏德(Souder)发现,在某些情况下,政府的影响力促进了一些产业项目技术进步,因为政府法规或资金(合同和补助金)或为项目的开始提供动力,或保持项目的持续推进,但在其他情况下,政府发挥了相反的作用[13]。在支持政府对于产业创新有积极作用的理论中,国家创新系统论较具影响力,其代表人物尼尔森(Nelson)和理查德(Richard)就指出,大多数技术是与多种科学领域相联系的,科学把非常有价值的知识和技巧融入发展技术的努力之中,但当它们关联到产业创新时还涉及企业、大学、政府部门和政策等有关机构和体制[14]。这些理论证明了无论是否能起到正面推动作用,政府行为对于产业创新的影响都无可置疑。考虑到中国的文化体制和市场机制,政府对文化产业创新的影响尤其应该被考虑。

4.文化相关因素

上述影响创新的因素是对一般产业而言的,对文化产业则需要强调文化相关因素的重要性。在产业层面,文化内容作为一种资本参与经济生产,尤其是文化产业的生产,但是这种资本既包含人力资本也包含无形文化资本的内容,而这两部分无法映射到当下文化产业统计的具体指标。因此在统计层面,需要寻找到可替代的统计变量。凯夫斯(Caves)指出创意(文化)产业的创新意味着那些使市场感到与众不同、令人满足或在开拓新领域富有成效的创造性努力[15]。这往往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具有创意的产品,另一方面是“教会观众新的东西:新的符号、新的形式、新的演示模式”[16]。前者比较容易理解为生产的创新,后者则可以理解为消费者接受的创新,比如琼斯等人就发现文化产业创新涉及个体的共同承担,这个过程具有将观众培养成能接受艺术作品惯例的创新特点[17]。因此可以认为文化产业的创新受到文化生产和消费两个层面的影响,创新既是文化产品的内容生产过程,还是消费者对文化内容的接受过程,这里面有着消费者和生产者共同的文化基础与水平。而获得这两方面的统计数据比起从统计范围定义文化资本容易得多,因此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替代办法,以下将详述如何选取变量。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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