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因素是区域文化产业创新的关键吗?—基于中国省际数据的实证*

作者:潘道远  2021-09-15 14:41  新传播    【字号:  

文化产业因其与文化的密切关联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为了研究与地区文化发展相关的因素是否是影响文化产业创新的关键,本文利用基于因素先验的贝叶斯模型平均回归,对比分析多种因素的影响强弱差异。经研究发现,对文化产业创新影响最大的因素是文化产业结构和文化需求;其次,地区经济水平、文化资源、产业内部和外部技术进步三种因素对于区域文化产业创新没有显著的影响。这表明在中国区域文化产业创新的机制中,文化创意的聚合效应、“文化+”形态的生产融合效应都没能发挥最大的作用,由规模效应带来的效率提升才是文化产业创新的主要来源,因此可言,直观上的“文化因素”并不是中国文化产业创新的关键。本文的结论是要支持保护大型文化企业,并以他们为中心建立扶持文化产业集群的产业政策,并且建议通过政策引导加强文化需求与本地文化资源之间的关联。


(二)变量选择与数据获取

1.投入产出的变量

中国统计局于2004年首次公布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统计标准,之后为了适应文化产业的发展,分别在2012年和2018年进行了两次修订。根据这两次修订可以将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4-2012年,以2012年的投入产出能力作为该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第二阶段是2012-2018年,以2018年的投入产出能力作为该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将两个阶段进行比较可计算出曼奎斯特生产率指数。选择的投入变量为3个: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作为规模代理变量,文化及相关产业从业人员数作为劳动力代理变量,法人单位的总资产作为资本投入代理变量;选择的产出变量为1个:法人单位的营业收入。上述均采用省际数据,来源于《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

2.影响文化产业创新的因素及代理变量

对于科学技术因素,为了便于区别行业内技术改进和行业间交互创新的影响,可以进一步将该因素分为行业内科技因素和行业外科技因素,并选取地区文化制造业R&D经费支出、文化及相关产业专利授权数作为前者的代理变量。对文化产业影响最大的行业外技术进步应来自于数字技术的突破与发展,结合近年来文化创意快速传播的一个基本前提是移动互联网和终端设备的快速普及,可以选取各地区移动电话用户数作为衡量数字经济活跃程度的代理,选取各地区技术市场成交额作为行业间技术交流的频繁程度,二者共同作为行业外科技因素的代理变量。

政府行为因素中,政府的作用往往是以政策的形式体现出来,难以量化衡量。坎宁安 (Cunningham)指出政府在创新系统中的作用是绘制蓝图并帮助协调系统,促进系统不足之处之间的联系,或在尚未存在的领域建立联系[20]。在此观点下,政府在产业创新中是发挥资源再分配和市场关系维护的作用,据此可以将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资源转移和管理绩效作为政府影响力的具体表现。因而选取各地方政府的文化事业费用作为政府影响因素的第一个代理变量,以衡量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同样,选择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作为第二个代理变量,以衡量地方政府对于文化发展的重视程度;最后,选择地区的文化法治指数作为政府对文化产业管理的绩效,这一数据是根据胡惠林和王婧的研究成果(CCIDI)整理获得[21]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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