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40年:实践经验及理论贡献*

作者:张树剑 谷志军 黄卫平  2021-09-15 14:43  新传播    【字号:  

深圳经济特区40年的发展历史,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国道路本质的诠释。经济特区的成功经验回答了改革开放的目的。深圳4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是依靠自主主导的体制机制改革达成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式改革创新,大致经历了中央控制下的局部创新、中央引导下的机制创新和中央鼓励下的制度创新三个阶段,背后反映出深刻的中央授权下的制度变迁逻辑。深圳的改革开放历程也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政府治理、法治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对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行了理论探索。


第二,深圳改革发展的模式是典型的中国渐进式改革的代表。改革开放以来,从保证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出发,中国采取了渐进式改革路线。 [2]渐进改革的基本逻辑是采取建立外生的公平市场竞争环境以革除内生的制度弊端从而释放生产力。 [3]这种做法抓住了作为市场经济核心的竞争机制建设,对于经济社会整体转型来讲,比纯粹私有化更加重要。 [4]概括来说,这种整体渐进式改革采取的是以点带面、从局部到整体、从非公有制到公有制经济的先实验、后推广、再逐步展开的路径,同时又坚持中央的整体领导和控制。深圳经济特区就是在这样的改革思路下应运而生的。1980年8月2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形式设置经济特区,标志着深圳特区的创建是获得中央授权的改革先行试验区。 [5]特区在发展过程中进行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改革也是由国家直接授权的,2019年2月,国家颁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优化提升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功能,2019年8月,国家再次颁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要求深圳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这些都是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的先行先试。

第三,深圳建设全球标杆城市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定位。党的十九大强调要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且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纳入“两个百年目标”的总体战略框架。这就需要不断总结地方治理的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 [6]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无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面对进一步推动深圳工作开创新局面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指出了深圳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深圳已经完成了从经济特区到经济中心城市再到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目标,下一步就是要按照《意见》的指引建设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经济全球化导致了世界城市体系的转型,全球城市在世界政治经济体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中央政府站在新的国际国内战略发展的高度,要求深圳先行先试,从经济中心城市向全球城市迈进,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7]《意见》着重要求深圳的是,在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基础上,探索现代政府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文明化和科学化。 [8]在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过程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将会成为其他国家和地区城市化进程中极其重要的参照。

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之际,系统梳理深圳特区改革发展的实践逻辑并总结其理论贡献,不仅对提高人们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而且对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道路的理解,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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