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制度与繁荣: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经验与启示*

作者:马卫红  2021-09-15 14:43  新传播    【字号:  

深圳经济特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之于转型中国的制度价值得以彰显。可以说,深圳同中国的改革开放融为一体,深圳的历史就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史,昭示着中国现代化城市的镜像,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具有制度识别意义的样本。文章基于深圳的发展经验,揭示了观念—制度—繁荣之间的动力机制究竟是怎样的。首先从观念的力量出发,分析深圳人的精神观念对良好营商环境的作用;然后分析观念支撑的社会选择形成的制度特质;最后探讨深圳的市场繁荣,解释它所代表的这种新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动力学形态。


首先,需要重新思考政府组织在开放性社会中的角色,思考政府变革的方向。有两个层面的问题居于核心:一是责任划分,二是公共性管理。政府需要从垂直统治、垂直管理转型为横向化管理。政府管理必须改变控制性的机制和方式,取而代之以面向社会的、信息为中心的管理机制和形态。日益流动和多元的趋势下,迟缓变动中相对稳定的结构关系被快速变化中动态的结构关系取代,现今的社会更像一种“流态”的容器,它不是尚未形成稳定的结构,而是变化中的均衡就是它今后的常态。政府职能的变革需要置于当代开放性社会的中心来看,政府行政机构自身的变革不只是内部组织管理问题,更是一个面向他者的复杂管理问题。

其次,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陌生人之间的分工合作,这对中国社会的变迁起到重要作用。其结果是家庭组织在生产中的作用减少,企业组织大幅增长,同时创造了有不同程度闲暇时间和金钱的人们,企业家群体随之壮大,在这个基础上社会组织才有发展的空间和生命力。正是这种内生于社会主体的自主变化使得政府必须转变职能,适应新社会的特征。市场的逻辑改变了国家和社会关系,使得彼此之间的界限从清晰到模糊,从独立到交叉互动,但是并没有完全消解“国家”和“社会”。国家还在,社会也还能清晰地被感知,即便已经很难用言语清楚地描述其内涵和外延。基于政治与社会的多元化特征,以及市场逻辑的持续动力,国家治理基础可归纳为三个:多样性、公共性和回应性。

最后,在已经多元化的社会,难题是如何凝聚社会多元主体。社会发展需要活力,但要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做到既要保持社会稳定有序、又能激发社会活力。提高多元主体的积极性,首先需要进一步思考发展中的国家与社会主客体关系,社会发展就是不断在更高层次上重新定义各主体的角色和任务,多样性的社会展现出的是多层社会选择现象。充满活力又保有秩序的社会需要良好的治理体系,各主体的权责分明,防范化解风险,激发社会活力。

编辑:郑令婉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复制地址

往期回顾

深圳新闻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BY WWW.SZ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