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制度与繁荣: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经验与启示*

作者:马卫红  2021-09-15 14:43  新传播    【字号:  

深圳经济特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之于转型中国的制度价值得以彰显。可以说,深圳同中国的改革开放融为一体,深圳的历史就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史,昭示着中国现代化城市的镜像,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具有制度识别意义的样本。文章基于深圳的发展经验,揭示了观念—制度—繁荣之间的动力机制究竟是怎样的。首先从观念的力量出发,分析深圳人的精神观念对良好营商环境的作用;然后分析观念支撑的社会选择形成的制度特质;最后探讨深圳的市场繁荣,解释它所代表的这种新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动力学形态。


五、市场繁荣的机制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著名的“温加斯特悖论”言称:有效的市场经济离不开一个强大的政府,而强大的政府往往又是问题本身。可见,政府有为与有所不为是市场经济的一大难题。在一定程度上,深圳的地方政府有力地解答了这个问题,探索出了有效市场与有效政府之间的均衡之道。深圳的市场繁荣根源于产生了适合市场环境的观念,加上政府恰当的管理和服务,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并能持续保持吸引力。这座城市自由的个体、丰富的企业家精神与开放的政府之间协作是优质营商环境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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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1所示,政府、企业与社会主体在营商环境优化中发展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了不同的功能作用。政府既可以是“帮助之手”,亦可作为“掠夺之手”影响企业的发展,并作为一种外部因素影响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政府对于市场、技术和准入门槛管制的增强或放松会带来阻碍/激励效应。深圳的地方政府选择成为市场环境的“帮助之手”。社会主体与企业的互动作用也是多维度的。它们既可以协助企业参与经济创新,又能够在企业资源支持下为其进行政策倡导,还具备监督、约束企业行为、影响企业盈利的能力。此外,社会主体对营商环境发展的推动作用不仅仅是它们与企业之间互动的单线函数,同时也受到政府公共政策的影响,尤其是政府部门对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第三部门组织发展政策的深刻型塑。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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