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察委员会的双重属性及其制度优势*

作者:郭文涛  2021-10-26 19:01  新传播    【字号:  

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围绕监察委员会的属性,形成了不同的观点。改革者强调监察委员会具有政治属性,是政治机关;而学术界认为监察委员会具有法律属性,是国家机关。从“政治/法律”的二分法出发,监察委员会具有政治属性和法律属性双重属性,这决定了监察委员会不仅要遵循政治逻辑即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还要遵循法律逻辑即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监察委员会的双重属性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有利于突出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有利于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参考文献

[1]陈光中,兰哲.监察制度改革的重大成就与完善期待[J].行政法学研究,2018(4):3-12. 

[2]本报记者.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N].人民日报,2017-11-06(001).

[3]庄德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统一领导[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7(2):12-16.  

[4]马怀德.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6):15-21,125.  

[5]江国华,彭超.国家监察立法的六个基本问题[J].江汉论坛,2017(2):118-124.

[6]杨建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十大课题[J].中国法律评论,2017(6):55-79.

[7]黄建达.双重属性视角下监察委员会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J].北京社会科学,2019(2):120-128. 

[8]张杰.《监察法》适用中的重要问题[J].法学,2018 (6):118-126.

[9]袁曙宏.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四重意义[J].中国纪检监察,2018(5):14-17.

[10]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5-03 (002).

[11]彭新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动因、要义与方略 [J].学术界,2018(10):143-161.

[12]过勇.十八大之后的腐败形势:三个维度的评价 [J].政治学研究,2017(3):2-11.

[13]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2):155-161. 

[14]闫鸣.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03-08(003).

[15]孙高杰.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N].大连日报,2017-11-03(009).

[16]王立峰,吕永祥.纪委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的理论内涵、现实意义与优化路径[J].河南社会科学,2017(11):11-17,31.

[17]秦前红.监察机关依法开展自我监督之路径研究[J].深圳社会科学,2018(1):147-156,160.  

[18]钟纪言.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N].人民日报,2018-03-03(003).  

[19]得益于纪检干部的辛劳和智慧[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03-07(001).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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