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校园欺凌的治理体系研究— “伦理+法治”的分析框架
2021-09-15 14:41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最后,提倡多元共治,形成校园“善治”局面。总结前述域外经验,在世界范围有两种泾渭分明的干预策略,如专门针对“欺凌与被欺凌者”的目标导向型干预进路(Targeted intervention approach)和引入多元主体、以校园情景为基本对象的整体式干预策略(Whole-school intervention approach)。[29]目标导向型干预假设了个体的特殊性与唯一性,针对施霸者与受害者不同家庭、成长经历、自律、知识及身心特征而对症下药,因此具有目标精确、程序简单、效率较高等优势。但是此类事后型介入手段容易异化为“专项治理”行为。从法治视角而言,“尽管以‘专项治理’为代表的各类整治运动在短期内确实可以起到一定效果,但这种方式的内在缺陷决定了它无法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30]而它早已烙上“法治悖论”的标签,“容易使学生、学校乃至社会人士产生一种只要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遵守法规校规,过了之后无所谓的错误信号,不利于校园欺凌事件的有效解决。”[31]以校园情景为基本对象的整体式干预策略的优势更为明显,此策略采取事前预防理念,更关注一种社会系统学上的嵌入校园情景的多层次系统干预进路,即以“学校主导、司法预警、专业介入、家长参与、协同施策”的情景治理方案。 [10](P100)而这即谓之加入社会力量以公民(学生)为中心的校园“善治”。
(二)防治校园欺凌的法治体系
2018年的《欺凌防治年行动通知》明确了防治校园欺凌的复杂性与综合性,并提出要从工作机构、部门分工、预防措施等方面加快落实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建立多维的反校园欺凌法治体系。笔者认为,这套法治体系既包括“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优缺互补,也包括立法、执法、司法的“三权互动”配合落实,还包括学校(教育机关)、家长、社会、学生的“四位一体”的主体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