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易调整援助立法:路径选择与方案设计*

作者:张 建  2020-05-14 11:19  新传播    【字号: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应对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时所构建的贸易调整援助制度,旨在推进自由贸易、增加整体社会福利的同时,补偿因国际竞争、产业升级及生产转移对部分国内产业、工人、农民所造成的贸易损失,缓和社会对自由贸易的反对。


(亦称“201路线”),还包括独立于保障措施条款的直接路线(亦称TAA路线),前者针对不同形式的贸易行为提供对应的进口救济(如关税、配额)与贸易援助,后者则由相关申请者直接向美国关税委员会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待通过资格审查后再向劳工部或商务部请求援助利益[1];其二,专为受到全球化负面影响或因产业结构调整而下岗失业的工人而实施一次性援助的欧盟模式,此类模式仅限定于劳工市场,而不及于企业或农民[2];其三,从正面鼓励和促进优质产业发掘出口竞争潜力的加拿大模式,从立法着重点的侧重方向来看,这种立法定位的重心不在于为受损产业提供扶持和援助,而在于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提供助推作用[3];其四,将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有机融合、援助衰退产业转型换代的日本模式,尤其以特定产业的机构改善和临时整顿为特色[4];其五,以国际上的FTA促进和带动国内法改革的韩国模式,韩国之所以制定专门的TAA立法,是为了与其签署的大量FTA形成有效的呼应和衔接,特别是其国内的农业渔业TAA措施,直接源自于实施FTA的现实需要[5]

就TAA制度在中国的立法体例而言,存在由全国人大制定法律、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部门规章等几种主要的路径。在这些不同的立法体例和制定模式中,究竟何者更为适宜,不仅需要考察《立法法》的基础,还需要与国内相关联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比照和衔接。首先,TAA立法属于广义上的对外贸易立法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对外贸易并不属于《立法法》第8条所规定的法律保留事项,因此可以肯定的是,制定法律并不是TAA立法的唯一选项。其次,如前文所述,TAA作为一种贸易立法的工具,主要是配合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制度共同发挥作用的,TAA从性质上分析应属于公平贸易理念下的贸易救济补偿机制。我国现有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都是由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起草、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如果TAA立法也能采取此种模式,能够更好地弥合TAA与贸易救济之间的制度关系。再次,根据2017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63条,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主要是以法律、行政法规作为依据,部门规章仅仅具有参照作用,且法院得对规章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司法审查[6]。这意味着,如果TAA立法采取部门规章的形式,将赋予法官较为灵活的司法适用裁量权,这不利于发挥TAA立法补充贸易救济法的功能。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采取行政法规的方式进行TAA立法,是较为适宜的立法体例安排。

 

三、中国贸易调整援助立法的制度设计

(一)TAA立法的章节设置与条款安排

《试点办法》共计五章18条,法规的内容充分涵盖了总则、安全预警、调整援助、实施评估和附则。该办法的有效期为两年,其中不仅明确了上海自贸区实施贸易调整援助的依据、定义、援助范围,


[1]Steven D. Schwinn,“Trade Adjustment Assistance at the 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The Year in Review”,  Georgetow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2009(1).

 

[2]Stephen Kim Park,“Bridging the Global Governance Gap: Reforming the Law of Trade Adjustment”, Georgetow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2012(1).

 

[3]Lysenko Dmitry, Mills Lisa and Schwartz Saul, “Does Canada Need Trade Adjustment Assistance”, International Journal, 2017(1).

 

[4]J. Mark Ramseyer,“Letting Obsolete Firms Die: Trade Adjustment Assista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Japan”, Harvard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1981(1).

 

[5]蓝天:《FTA战略下韩国的贸易调整援助制度及启示》,《国际经贸探索》,2012年第1期。

 

[6]江必新:《试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如何参照行政规章》,《中国法学》,1989年第6期。

编辑:新闻中心-实习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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