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理论的中国场景:复合治理的勃兴

作者:许珂 周伟  2021-09-15 14:37  新传播    【字号:  

源自西方语境的治理理论,因其对于中国历史传统的忽视和对中国公共管理客观实践条件的回避,致使其在中国场景中出现了“空转”和失败,理论和实践效力大打折扣。复合治理是本着对中国历史场景和现实场景的尊重而提出的,是适应中国场景的“中国化”治理理论:通过对政府主导地位的确认和对社会组织动员能力的认可来架构权威体系,通过多种有效治理机制的融合来延展自身的治理触角,以公民个人作为问题解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彰显了以人为本,又坚持了标本兼治。


复合治理条件下的权威结构设计本质上就是对政社关系的认知,以往的研究有从国家-政府与社会二元对立角度着手,否定政府对于社会组织的干预,认为社会组织应保持其绝对的独立性,也有从政府与社会的合作关系入手,认为“在我国国情下,市民社会尚在起步之中,根本就无社会组织发展的合适生态环境,且就具体情况而言,我国的社会组织组织又面临着资金缺乏、内部管理混乱等众多现实问题,于是走上了一条简单的依附于政府的合作主义道路,即在政府的强权控制下,丧失了自身的独立性和自主性。”[8]这两种关于政社关系的论断都具有一定的偏颇,“二元对立论”没有看到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也没有看到二者之间的边界具有动态性和模糊性,简单的肯定一个否定一个,无益于社会整体治理结构的均衡。而“合作主义”则对社会组织在我国的发展持悲观态度,消极地依附政府,导致社会组织丧失其独立性和自主性,成为政府的附庸,而不是独立的治理主体。复合治理的权威主体结构是政府主导下的多中心,其合理性有着历史维度的考量,任何一种试图适应一国实际的理论成果,都不能忽视传统对于一国当前实践的深远影响。首先,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面临着严峻的国内和国外环境,加之强政府传统的影响,我国采取了“先国家,后社会”的国家建构模式,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条条对应,地方政府间则是块块分割,彼时我国治国策略乃是自上而下的统治型,而社会组织作为自下而上的治理型治国策略的重要主体,在当时是不具备生存和发展的土壤。而这种重视国家建构的惯性,使得我们无法回避政府在我国治理格局中的强势地位,复合治理确认了这一现实,以政府主导为首要原则,以多中心治理为长远目标,是一种应对转型社会的渐进策略。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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