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区公共物品供给的自我实现*—以S市三个城中村治理为案例的分析

作者:章平 洪翠翠  2021-10-26 19:01  新传播    【字号:  

传统理论认为公共物品供给因市场失灵而只能由政府实现。基于三个城中村的追踪观察,文章运用动态博弈模型,分析公共物品供给集体行动发起、追随和实现过程,特别刻画了能人动员在解决集体行动困境中的重要作用。理论和案例分析发现:个体财产收入等初始禀赋越高、预期获得的声誉越大,就越倾向于选择发起集体行动;个体依赖公共物品产生的效用越大,就越倾向于选择发起和参与集体行动;集体行动一旦发起,引入惩罚机制可显著降低追随者的参与门槛、减少搭便车行为。因此,基层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除了政府、市场,还可以由群体自组织实现,这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等公共政策设计提供了学理依据。 [关键词]社区治理公共物品集体行动自组织城中村


二、文献综述:基层社区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及其集体行动治理

(一)一般意义上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

纯公共物品一般由政府提供。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指出,公共物品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而在受益方面,具有非排他性, [5]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消费某公共物品时,并不会导致其他人在该产品上消费的减少,同时也无法排除未付费人员从该产品获得收益。但传统经济学中“理性人”假设主张人的一切经济行动都受自身利益所驱动,追求效用最大化,因此,基于理性选择理论,公共物品无法实现私人供给,必须由政府来实现供给。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中,政府担任了最重要的角色,这是由公共物品的特征所决定的。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由于纯公共物品或服务具有非排他性,因此会存在“搭便车”现象,使得该类产品或服务供给不足,所以必须由政府介入从而提供这类产品; [6]福利经济学中的“市场失灵”理论认为,纯公共物品或服务具有“外部性”,其边际社会收益与边际私人收益存在偏差,使资源配置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因此,政府需要介入,采取政治、经济等手段解决外部性问题。

(二)基层社区公共物品的内涵与特征

基层社区公共物品是指在社区的空间范围内,仅仅服务于本区域内部居民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相对于一般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基层社区公共物品多了在空间范围方面的限制,有研究者认为,社区可看做一个“俱乐部”,社区公共物品类似于俱乐部产品。 [7]比如社区的水电供应设施、社区环境卫生、社区医疗、社区道路、社区安保、社区绿化、社区消防、社区公用文化体育设施等。这类产品在社区内较为集中,社区成员在共同生活的小区中消费该类产品,日常互动频率较高,社区公共物品对于社区内成员具有非竞争性,对于非社区成员具有一定排他性。若将基层社区作为一个整体,对于社区中的居民而言,基层社区公共物品也可以分为纯公共物品、俱乐部产品以及公共资源。 [8]基层社区中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纯公共物品主要包括社区内的道路、安保、绿化、环境卫生等,这些公共物品不会因为社区中某个成员的消费而造成其他成员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同时难以排除不付费人员对这些公共物品的消费;基层社区中具有非竞争性和一定排他性的俱乐部产品包括社区的水、电、燃气供应,社区图书馆,为社区成员提供的技能培训等,对于该类产品或服务,当使用人数在一定范围以内时,社区内成员对该类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社区内其他人的使用,当超过一定人数同时消费时,每增加一个人的消费就会影响其他人的消费,可通过收费等手段限制此类产品的使用人数,具有一定排他性;基层社区中的公共资源包括河流、湖泊等,该类公共物品主要来源于大自然,由社区内成员共同使用,但一个成员的消费会导致其他成员消费的减少。

(三)基层社区不同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

现实生活中,基层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存在多种供给主体以及多种供给模式。现有文献表明,基层社区公共物品主要由政府、市场或通过集体行动的自组织供给。 [9]政府是基层社区公共物品的重要供给者。 [10]基层社区中的纯公共物品如道路等,主要由政府来供给,这是由该类公共物品的特征所决定的,由于纯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因此政府可使用公共权力强制征税,对基层社区供给该类产品,保证社会公正和提高供给效率。罗军、陈丽君等在实际案例当中发现,政府、村委会等在基层社区的公共物品供给中,提供了较多资金支持,如为社区建设道路等。 [11]另外,基层社区中的部分俱乐部产品,比如社区中的图书馆、基础健身设施等,主要由政府出资,在市场中购买来实现供给,该类公共物品具有投资大、收益慢的特点,因此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来实现供给。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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