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区公共物品供给的自我实现*—以S市三个城中村治理为案例的分析

作者:章平 洪翠翠  2021-10-26 19:01  新传播    【字号:  

传统理论认为公共物品供给因市场失灵而只能由政府实现。基于三个城中村的追踪观察,文章运用动态博弈模型,分析公共物品供给集体行动发起、追随和实现过程,特别刻画了能人动员在解决集体行动困境中的重要作用。理论和案例分析发现:个体财产收入等初始禀赋越高、预期获得的声誉越大,就越倾向于选择发起集体行动;个体依赖公共物品产生的效用越大,就越倾向于选择发起和参与集体行动;集体行动一旦发起,引入惩罚机制可显著降低追随者的参与门槛、减少搭便车行为。因此,基层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除了政府、市场,还可以由群体自组织实现,这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等公共政策设计提供了学理依据。 [关键词]社区治理公共物品集体行动自组织城中村


市场供给是基层社区公共物品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60年代以来,有经济学家提出,除了政府,其他主体也可以提供公共物品,“选择性进入”理论认为公共物品不能够通过市场来供给,是因为还未产生相应技术把不付费消费者排除在外或当前经济不允许,比如俱乐部产品—音乐厅中举办的音乐会就可以由市场提供。由于社区中许多公共物品都属于俱乐部产品,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因此,市场可以供给该类产品,并通过收费等手段来限制使用人数,比如,基层社区中的自来水供应、燃气供应等,主要由市场中的自来水公司、燃气供应公司供给。张清的调查案例发现,许多社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都由市场提供。 [12]集体行动的自组织治理进一步完善基层社区公共物品供给。有研究认为,理性选择理论存在局限和不足,表现为社会行为并非都是理性行为, [13]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并非总是一致。 [14]现实生活中并不缺乏公共物品私人成功供给的案例,对于现实中私人供给公共物品现象,埃斯诺·奥斯特罗姆提出公共物品供给中非市场、非政府的第三种模式:群体内部自我治理(自组织),即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可以为了集体利益而自我组织起来,对集体内部公共物品进行自我治理。 [15]公共物品自组织治理相对于政府供给以及市场供给具有一定优势,政府部门供给的公共物品样式比较单一,难以满足且难以覆盖基层社区中居民对公共物品的多样需求,而市场直接供给的公共物品可能存在价格较高、功能不符合居民需求等问题,因此,自组织治理可了解社区居民的真实需求,同时与政府部门、公共物品或服务生产企业等进行沟通、资源整合,提供各类满足社区居民需要的公共物品,只要集体行动中居民的意愿与行为能够协商达成一致。

(四)基层社区自组织治理的实现条件及影响因素

现有文献中,一些研究者探索了自组织治理实现的条件以及影响因素。罗家德提出集体中公共物品自我治理(自组织)所需的条件包括一群人聚拢,彼此关系日益密切;小群体产生;小群体内部认同产生;形成集体目标;确保实现集体目标的集体规范和集体监督。 [16]能人的出现、个体异质性、个体偏好、激励与惩罚机制等对集体行动的产生及结果会产生影响。卢福营发现“经济能人治村”对村庄公共权力运作和农村基层社区管理的进一步成长产生了深刻影响。 [17]Dayton- Johnson和Bardhan研究发现财富(或收入)异质性对于建立管理权威是有利的,政治地位、社会声望以及其他一些类似因素似乎是一些精英分子承担创建集体性规则的成本的真正动机。 [18]Chan等人研究发现在不同的通信和信息条件下,参与者的异质性对公共物品供应的影响是积极的,收入或偏好的异质性往往会增加个体对公共物品的贡献。 [19]朱宪辰和李玉连基于个体理性的视角,研究发现正是由于个体之间异质性存在,使得异质性个体在集体行动中扮演了不同角色。 [20]皮建才提出异质性个体对公平的要求也会影响其角色选择, [21]同时,忠诚、声誉等因素也会影响异质性个体对角色的选择,进而影响集体行动的成败。 [22-23]Chaudhuri发现,惩罚机制的引入对于促进合作具有显著作用。 [24]Carpenter等通过实验的方法发现社会网络的架构对于公共物品博弈中的主体行为有重要影响,因此也对不同网络中取得的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其机制在于不同的社会网络架构会引发不同的惩罚行为,而惩罚会增加公共品博弈中主体的贡献。 [25]本文通过对S市的三个城中村案例介绍以及通过博弈动态模型分析案例中集体行动的实现过程,对集体行动的形成条件展开研究,探究基层社区自组织治理中能人如何产生,人们为什么会选择合作,探讨基层社区中公共物品的供给实现过程。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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