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区公共物品供给的自我实现*—以S市三个城中村治理为案例的分析
作者:章平 洪翠翠 2021-10-26 19:01 新传播 【字号:大 中 小】
传统理论认为公共物品供给因市场失灵而只能由政府实现。基于三个城中村的追踪观察,文章运用动态博弈模型,分析公共物品供给集体行动发起、追随和实现过程,特别刻画了能人动员在解决集体行动困境中的重要作用。理论和案例分析发现:个体财产收入等初始禀赋越高、预期获得的声誉越大,就越倾向于选择发起集体行动;个体依赖公共物品产生的效用越大,就越倾向于选择发起和参与集体行动;集体行动一旦发起,引入惩罚机制可显著降低追随者的参与门槛、减少搭便车行为。因此,基层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除了政府、市场,还可以由群体自组织实现,这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等公共政策设计提供了学理依据。 [关键词]社区治理公共物品集体行动自组织城中村
四、一个基于三人动态博弈模型的集体行动自组织模型
结合现有文献研究及案例实际情况,本文采用两阶段三人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三个案例中集体行动合作的实现条件,并尝试分析惩罚机制对集体行动实现条件的影响。参考已有文献与案例实际情况,考虑由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异质性个体所组成的群体,以下为模型基本假设。
第一,个体1代表了案例中集体行动组织发起者,即能人;个体2代表了案例中的楼长等人,在发起人组织集体行动时,决定是否同意参与;个体3为案例中的住户,在楼长决定跟随组织者参与集体行动时,决定自己是否参与。
第二,基于案例事实,代表了案例中个体i的初始禀赋,包括房屋市价、租金收入等。
第三,公共品的产出为G,G=,其中,
为个体i对公共品的投入量,与个人消费
为替代关系,即
。结合案例中个体i对集体行动的投入成本的不同,假设当个体i参与集体行动时,个体1、个体2、个体3对公共品的投入量分别为
=3g,
=2g,
=g;当个体i选择不参与时,
=0。
第四,根据案例实际情况,公共品的产出会使得个体i的禀赋增加。比如,案例中小区的环境变好之后,小区的房价上涨、租金上涨以及租房空置率下降。同时,小区居住环境变好使得住户居住在小区更加舒适。
第五,借鉴皮建才公平相容约束理论, [21]假定只有个体1才会组织集体行动,组织集体行动付出的组织成本为c。另外,当个体2不参与集体行动时,个体3肯定不会参与;当个体2参与集体行动时,个体3可能参与,也可能不参与。
因此,我们假定初步的个体效用函数为:
(1)
其中,用以表征个体对公共品的偏好差异,
,与朱宪辰和李玉连(2006)不同,本文的个体效用函数等号右边第三项为
,而非
,是出于对案例的实际情况考虑。由于
,因此,
包含了
这一项,在个体效用函数中,
与G并非简单的线性替换关系,即私人物品与公共品并非简单的线性替代关系。在案例中,我们观察到,集体行动所产生的公共品对于小区住户来说,产生了两个效用,第一个效用为居住环境变好了,使得住户本身居住在小区更加舒适,比如, NJ村的集体行动,刚开始就是住户为了让自己居住得更舒适而发起的;第二个效用是居住环境的变好使得整个小区的房子涨价了,租金收入也整体得到提高了,在这方面,效用增加的相对量对所有住户是一致的,因为整个小区房价增长以及租金上涨的程度是相同的,不同的地方在于不同住户的初始禀赋
不同,房子多,则收益增加的绝对值更多,同时,收益增加值与公共品的大小成正相关关系,即公共品越多,收益增加得越多,在案例中, XT村以及HP小区就是为了增加租金收入等而发起了集体行动。因此,结合案例,同时为方便分析,我们采用方程(1)作为初步的个体效用函数。其中
代表了案例中小区居住环境变好对住户产生的第一个效用,
代表了案例中小区居住环境变好对住户产生的第二个效用,同时也满足了私人物品与公共品并非简单的线性替代关系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