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规划的“以美育代宗教”
2021-08-30 15:17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然而,现代中国主流的美育思想是以审美、艺术作为社会道德的中介和辅助。以美育代宗教,既是文化现代性的需要,也是改良社会的需要。这一规划以文化价值的现代分化为前提,同时又要求相对独立的美育能够参与现代道德的更新。据蔡元培自述,他主张“极端之信仰自由”,反对传教。对于时论有所谓“宗教之仪式及信条,可以涵养德性”的看法,蔡元培认为这不过是自欺欺人之举。“若为涵养德性,则莫如提倡美育。盖人类之恶,率起于自私自利。美术有超越性,置一身之利害于度外。又有普遍性,独乐乐不如与人乐乐,与寡乐乐不如与众乐乐,是也,故提出发美育代宗教说”。[56]这段话看似对“宗教涵养德性”的回应,但其实却是蔡元培多次正面论述的思想核心:美育的超越性可以破利害之心,美育的普遍性可以破人我之见。而这两种功能是内在统一的。蔡元培认为:
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损,而使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思念,以渐消沮者也。盖以美为普遍性,决无人我差别之见能参入其中……美以普通性之故,不复有人我之关系,遂亦不能有利害之关系。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57]
蔡元培言在美育而意在道德。“以美育代宗教”其实是“以道德代宗教”。而其前提,则是“以道德说美育”。
[56]蔡元培:《传略(上)》(1919年8月),《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674页。
[57]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说—在北京神州学会演说词》(1917年4月8日),《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