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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效应*——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2021-10-26 19:24 来源:


四、数据选取、模型设计及变量说明

(一)数据选取

本文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于深圳国泰安CSMAR数据库和由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时间窗口为2011年至2018年。为衡量企业的融资约束水平,本文选取沪深两市所有A股上市公司作为初始样本,为保证数据质量进行如下筛选∶一是剔除金融类、租赁与商务服务类、ST类公司;二是剔除研究数据缺失的样本;三是仅保留有八年连续观测值的企业,最终得到1842家企业数据,为消除极端值的影响,本文借鉴已有文献中的常见做法,对所有变量进行1%的winsor处理。

(二)模型设计与变量说明

由于SA指数相对稳健的特性,本文采用SA指数作为衡量企业融资约束的指标,并构建如下模型去研究各省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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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解释变量式(1)中,SA即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表示企业所受融资约束的程度,参照Hadlock和Pierce(2009)[12]、鞠晓生等(2013)[13]的做法,得到SA的计算公式为∶

image.png

其中,Size表示企业资产总额(百万元),Age表示企业上市年限。通过该公式计算得到的SA指数为负数,且其绝对值越大,说明企业所受到的融资约束越严重。

责任编辑:郑令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