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之物:人参与明末清初的辽东变局
作者:李中跃 2020-05-14 11:19 新传播 【字号:大 中 小】
人参对明末清初的辽东变局产生了社会性的影响。
铁锅和炭火。人参数量和价格的增加,对采挖技术、炭火数量和冶炼技术及铁锅盆数量等提出了要求,有利于推动建州女真大规模炒铁活动及冶铁术的提高-[1]。售卖前需要对人参加工、装饰,对推进木工技术和加工参的多样化具有帮助^[2]。人参保藏需通风干燥,也有助于改良后金仓库。
4. 商业的盘活兴盛。受温补思想的影响,人参在明朝受到热捧,是公开市场和走私市场的紧俏货。人参成为后金打开和立足东北亚经济贸易圈的关键商品之一。在明朝封禁马市进行经济制裁的时候,后金便利用人参的独特价值,通过武力、走私、贿赂、转卖等手段,重新撬开大明市场,得以暗地继续维持[3]。而在明金、朝金、蒙金的商贸中,人参是女真以货易货和货币交换的关键要素之一。大量的人参贸易为女真换取金银货币提供了机会。金银的增加可为女真族的整体商贸注入活力,带动其他物品的贸易。这不仅给后金带来了大量货币,对稳定后金社会也有重要作用。
但对明朝来说,后金的人参贸易对明朝财政消极作用明显。人参属于名贵药品,价格不菲。后金对明朝的人参倾销,造成了明朝的白银外流,削弱了明朝的经济实力,不利于本国的商品贸易和经济稳定。而买参的群体,多为达官贵族等社会剥削者。这些剥削者最终还是要将买参的钱转嫁到贫苦大众身上,加剧了官民对立和腐败衰亡。
(三)满清垄断经济的最早出现
古代王朝中,统治者常垄断某种生活必需品,借机谋取厚利,如盐、酒。清代垄断经济模式,最初却与人参有关,确实独具特色,开启了清代专卖制度的先河。满清贵族实行界限分明的八旗分山制,将采参权和售卖权紧紧抓在自己手中,形成了满清入关前独具特色的人参垄断经济,为筹集军费提供了便利[4]。在满清贵族的规划下,人参垄断经济孕育了早期满族社会牢固的经济链。八旗贵族处于上游,对人参的采卖和利益享有支配权,是参利最大者。八旗官兵和参务官员,位于中上游,保护和沾润参利。参商、参把头等则处于中下游,赚取人参差价。刨夫、车夫等采运的低层人员,则处于经济链的下游。人参垄断经济几乎是满清社会的缩影,与满清贵族甚至下层参民的利益息息相关。触动这条经济链,就意味着与满清社会打交道,甚至为敌。
人参垄断经济是特殊历史下的战时产物,对清朝入关后的垄断经济有一定影响。入关后,人参垄断经济不仅没有减弱,反而进一步加强,出现了制度化,对清代中后期的参务管理体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5]。人参垄断经济的暴利启发了满汉权贵对其他重要物资的专卖。如吴三桂在巴蜀开行的连附垄断经济,就是受到了辽东人参专卖的影响。他降清进军西南后,“以辽地产参,利尽四海,而连附独出巴蜀,因严私采之禁,设官监之官收其值而鬻于市,犯者至死。”[6]不过人参垄断经济的出现,也是满族官民对立的重要标志。贵族和百姓在参利上的矛盾,虽暂时被明清大矛盾遮掩,但并没有消失了,
[1]曹文奇、杨秀:《女真人与铁器》,《满族研究》2002年第2期。李鸿彬:《明代女真族铁业发展简况》,《民族研究》1984年第5期。
[2]王铁生主编:《中国人参》,第27页,第475~476页。
[3]如明末女真人就曾利用毛文龙的皮岛黑市,继续对明人参贸易,可参见[明]文秉:《烈皇小识》,见于浩辑:《明清史料丛书八种》1,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第42页。或参见后文。
[4]戴逸、李文海主编:《清通鉴》2,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428页。宋抵、王秀华编著:《清代东北参务》,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第3~4页。
[5]佟永功:《清代盛京参务活动述略》,《清史研究》2000年第1期。王宏志:《洪承畴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第255~258页。不少满族权贵,入关不久就急不可耐地催迫人参倾销。
[6]佚名:《吴耿尚孔四王合传》,见于浩辑:《明清史料丛书八种》1,第550页。连附乃黄连和附子的合称。其中附子用于回阳救逆,时为巴蜀著名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