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生活世界的价值诉求—儒学变迁史略说

作者:冯达文  2020-09-02 10:37  新传播    【字号:  

本文以简略的方式描述了儒学变迁的逻辑进程。


的。其所指涉的,实际上就是“类”的问题。荀子经常谈“类”。他常说:“以类行杂,以一行万。始则终,终则始,若环之无端也,舍是而天下以衰矣。”(《荀子·王制》)“倚物怪变,所未尝闻也,所未尝见也,卒然起一方,则举统类而应之,无所疑作。”(《荀子·儒效》)这都是讲以“类”推知各别事物,统制各别事物。在孔子那里,讲“原事”“原情”,不作“类”的分别与考量;在孟子那里,“类”许多时候只是一种比喻,不太有认知的意义。到荀子这里,“类”的归入与区分,才真正奠基于认识论。然而,“类”及其标识“名”的确立,荀子以为是“约定俗成”的:“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此制名之枢要也。”(《荀子·正名》)“名无故宜,约之以名”,“名无故实,约之以名实”,这是说“名”与“实”的关系是人为的、相对的,属于经验范畴。与此相应地,种种制度施设的“礼”,价值认定的“义”,也都是人为的、相对的,只具经验意义。荀子写道:“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礼与义均制作于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比较与均衡,自是相对的、经验性的无疑。

从知识的立场看,荀子的讲法是确当的。认知的成立,一类事物“名称”的给定,是通过舍弃同类事物的各别性,抽取共同性而实现的。也就是说,知识及所取概念源出于综合。综合只能是相对的,综合给出的判断具盖然性,它的成立是人为地假定的。荀子以“约定俗成”揭明,太了解知识建构的真谛了。

然而,从这一路向转出价值,却是极成问题的。孔子孟子都不认为自己倡导的价值信念只是相对的,可变动的。他们都力图赋予这种价值信念以“生而有之”和“人皆有之”的普遍与绝对的意义。可是凭借经验知识不可以给出真正的普遍性与绝对性。后来张载说“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1]即揭明经验认知的这种局限性。此其一。其二,在孔子孟子那里,价值信念虽然诉诸“情”,但这种“情”并不是人


[1]张载:《正蒙·大心》,《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第24页。

编辑:新闻中心-实习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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