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清与“收回教育权”运动

作者:刘娟  2021-08-30 15:17  新传播    【字号:  

大革命时期,在广东发起的“收回教育权”运动彻底打破了19世纪以来外国人及教会经营学校在中国办学自由和发展自主的局面。这一目标的达成,是国民革命策略、“收回教育权”运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三方政策主张、行动一致,互相配合的结果。作为国民党广东政权的最高教育行政长官,许崇清是1920年代“收回教育权”运动的重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本文将追溯许崇清在“收回教育权”运动中的教育主张与实践活动,探讨其在“收回教育权”运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与历史影响。


1925年元旦前后,广东再次掀起反对基督教、“收回教育权”运动的高潮。2月,许崇清开始对教会学校进行新一轮调查。教育厅在公函中明确声明调查是为了解教会学校教授宗教经典以及开设科目进行传教的情况,并指出教会学校的教育内容与方法不得违背国民革命的政策。[6]同时又表示宗教属个人私事,传教可任其自由。此次调查事项包括:1.教会学校的成立时期;2.办学宗旨;3.成立原因及学校发展历史;等等。教育厅一共制定了7张表格:校董调查表、教师调查表、教材及课程调查表、学生组织及学生调查表、经费及设备调查表、教育教学及训练状况调查表、宗教教育调查表。教育厅先将表格寄送各教会学校,再派督学亲赴教会学校实地考察。[7]调查的结果表明,广州市内共有42所教会学校,其中大学3所,中学14所,小学17所,幼稚园2所,其他类别6所。通过调查,教育厅大致探明了广州教会学校的办学情况。

1925年3月,广州学联会眼见广东省署和教育厅对“收回教育权”毫无措施,十分着急。于是议决了5条“收回教育权”办法,请愿政府实施:1.外国人及教会设立学校必须呈报政府注册;2.必须受地方教育官厅监督与指挥;3.必须符合我国颁布的各项学校规程及各省颁行教育法令规定,才能注册;4.外国人及教会不得利用学校传布宗教;5.未准许注册各校应由政府勒令解散或限期停办。“收回教育权”运动的学生代表向教育厅请愿时,“许厅长延入厅长室内,谈甚久,允准所有一切请求,并与该代表等磋商进行办法。”[8]许崇清表示“从前在湖北某教会学校毕业时,即深知教会学校之重重黑幕,久已注意及此,今既在国民政府服职,为中华民族前途计,定必尽力为之。”[9]

同年5月,许崇清制定了两条取缔教会学校的措施,由广东省署正式公布:1.宗教应与学校教育分离。无论公私立学校,一律不得以宗教经典列为学校正课课目。2.人民信教本其良心之自由。宗教团体传布教义及举行仪式时,学生参加与否,由其父兄或学生自己决定。[10]这两条措施与坊间传闻的教育厅将制定严厉取缔教会学校的办法相比,显得相当谨慎平缓,它不但承认了人民有信教的自由,而且明确了学生本人及父兄有权决定是否参加宗教仪式。这两条措施与国民革命反帝反教运动相互配合,产生了实际效果。1925年秋季学期,广州圣心、培正等教会学校都取消了圣经课程。岭南大学将获得学士学位所需的8个宗教课程学分由必修改为选修,参加主日崇拜变成自愿。岭南大学附属中学将原来的圣经必修课,改成每周1小时的“人生哲学”课。[11]


[6]《粤教厅调查教会学校之第一步》,《申报》,1925年2月12日,第11版。

[7]《粤教厅实行调查教会学校》,《申报》,1925年4月15日,第11版。

[8][9]《粤省收回教权之最近进行》,《申报》,1925年3月4日,第10版。

[10]《粤教厅取缔教会学校之办法》,《教育杂志》第17卷第7期,1925年。

[11]李明瑞:《岭南大学》,香港:岭南(大学)筹募发展委员会,1997年,第81页。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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