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清与“收回教育权”运动

作者:刘娟  2021-08-30 15:17  新传播    【字号:  

大革命时期,在广东发起的“收回教育权”运动彻底打破了19世纪以来外国人及教会经营学校在中国办学自由和发展自主的局面。这一目标的达成,是国民革命策略、“收回教育权”运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三方政策主张、行动一致,互相配合的结果。作为国民党广东政权的最高教育行政长官,许崇清是1920年代“收回教育权”运动的重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本文将追溯许崇清在“收回教育权”运动中的教育主张与实践活动,探讨其在“收回教育权”运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与历史影响。


四、许崇清与私立学校立案规程的实施

私立学校立案率先在广东贯彻实施。《私立学校规程》《私立学校校董会设立规程》《学校立案规程》一经颁布,广州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发布训令,要求国民政府辖区内所属私立学校,遵照规程设立学校董事会,由校董会向主管教育部门呈报立案,所有手续须在1927年4月1日以前完成,否则学校将被取缔。[22]与此同时,广东省教育厅通令全省各县市的私立学校遵照教育行政委员会规程立案。教育厅特别函请广州教育局协助私立小学立案事宜,表示凡符合条件的,则准予立案;不合条件的,坚决取缔。“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限令各私立学校一律于4月1日以前立案……这是我们的教育行政计划,不受任何方面所干预和反对的。”[23]

革命派希望取得外国人及教会经营学校的中国人管理权,消弭宗教意识形态对青年一代的影响。作为教育行政长官的许崇清更有通过学校立案,对广东全省的公私立学校进行全盘整顿改造,实现统一教育权的打算。然而教会教育界却力图继续保持在中国办学、宣传基督教等方面的自主权。由于革命派与教会教育界的诉求不同,因此,私立学校立案规程的实施之路并非坦途。

《私立学校规程》颁布前,许崇清曾派督学对中等以上私立学校进行调查,为立案做准备工作。待私立学校立案规程颁布以后,除岭南大学积极按期立案之外,其余的教会学校都采取置之不理或观望的态度。据许崇清所述:“格于形势,他们反对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圣心、明德、圣神三间学校的态度最为顽固,记得我当时派督学前往试探,都被他们请入会客室作为一般来宾接待,连参观也被拒绝,自然谈不到取缔及更换中国人为校长的问题。”[24]


[22]《私立学校立案准展限至八月三十一日止一律遵照立案由》,《广东教育公报》第1卷第1期,1927年。

[23]《告中法医校同学职工书》,《国民新闻》,1927年3月18日,第5版。

[24]广东省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关于收回教育权回忆》,《广东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4卷,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17页。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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