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中的算法是言论吗?—对人工智能中的算法与言论关系的理论探讨*

作者:陈道英  2021-08-30 15:51  新传播    【字号:  

美国宪法学认为算法属于言论。然而,美国的三种进路实际上都无法证明搜索结果构成言论,更不能证明算法构成言论。从限缩主义的立场出发,算法欠缺有效的表达性,对算法的规制与宪法言论自由条款的制定目的无关,认定算法为言论也与理性人的判断相悖,因此算法并非言论,它不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在讨论“算法是否言论”时必须分清主体与客体。无论主张算法是否为言论,算法都是客体而不是主体,产生算法的人或机器[43]才是主体。只有当我们讨论的是“算法结果是否是言论”时,算法才有可能构成主体。然而,正如算法即言论的支持者所指出的,至少在当下算法仍然受到了人的极深的影响与控制,因此在这里真正构成主体的还是撰写和控制算法的人。[44]实用主义进路在算法是否为言论的讨论上真正具有价值的就只有“只要能产生更多的对人类有价值的信息就是言论”这一论点。上文已经指出实用主义推导出这一结论的过程存在逻辑错误,在下文中笔者还将进一步从内容上对这一论点进行批判性分析。

三、限缩主义进路:算法非言论

上文的分析表明了美国的三种进路都不能证明算法构成言论。尽管左亦鲁博士认为在算法与言论的关系问题上本质主义基本上是失败的,[45]但是笔者认为,要回答算法是否言论的问题,从言论的本质出发是唯一能够得出富有说服力的结论的路径。美国的本质主义进路之所以未能对算法是否言论的问题做出令人信服的解答,是因为美国对于“言论是什么”的回答本身是存在问题的。美国本质主义的代表—表达性进路最大的弊端就在于在第一条修正案扩张主义的背景下将会无限的混同言论与非言论,[46]因为“在人类的每一项行为中都有可能发现某种表达的核心(some kernel of expression)”。[47]根据左文的观点,本质主义在“算法是否言论”的问题上需要回答两个子问题:(1)主体是否适格;(2)客体是否适格。[48]关于主体问题上文已经论述过,此处不再赘述。下面,笔者就将抛开美国的表达性进路,从限缩主义进路出发就客体是否适格的问题对算法展开分析。[49]


[43]机器学习能够把数据转换成为算法。[美]佩德罗·多明戈斯:《终极算法: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如何重塑世界》,第9页。

[44][45][48]左亦鲁:《算法与言论—美国的力量与实践》。

[46]左文也指出了美国之所以普遍对算法是否言论作出肯定回答与第一条修正案扩张主义脱不了干系。左亦鲁:《算法与言论—美国的力量与实践》。

[47]City of Dallas v. Stanglin,490 U.S.19,25 (1989).

[49]笔者将另撰文对美国的表达式进路存在的问题以及本文所主张的限缩主义进路进行相信阐述,故本文对这一部分将仅做简要的观点介绍。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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