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中的算法是言论吗?—对人工智能中的算法与言论关系的理论探讨*

作者:陈道英  2021-08-30 15:51  新传播    【字号:  

美国宪法学认为算法属于言论。然而,美国的三种进路实际上都无法证明搜索结果构成言论,更不能证明算法构成言论。从限缩主义的立场出发,算法欠缺有效的表达性,对算法的规制与宪法言论自由条款的制定目的无关,认定算法为言论也与理性人的判断相悖,因此算法并非言论,它不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


二、美国三种进路的逻辑瑕疵

根据左文的介绍,美国在处理搜索结果是否属言论的问题上从判例层面而言主要采取了“排序即意见论”和“编辑论”两种进路。[19]另外,从理论层面来看,美国第一条修正案从言者利益到听者利益的保护转向使得人们更倾向于从言论的内容和价值来做出言论自由的判断,主体不再是认定言论的障碍,这也就形成了所谓的“实用主义进路”。这三种进路尽管具体的论证思路不同,但都主张搜索结果构成言论,进而得出结论认为算法构成言论。如上所述,搜索结果属于算法结果,而“算法结果是否是言论”并不等同于“算法是否是言论”。然而,即使抛开这一重大瑕疵不谈,这三种进路也仍然是无法成立的。下面,笔者就将对这三种进路逐一进行分析,并同时探讨它们在算法的问题上是否能够成立。

(一)排序即意见论

在Search King案中,俄克拉荷马州地区法院认定网页排名是一种意见。[20]从此,排名即意见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甚至有学者认为该进路是搜索引擎在言论自由主张上所有进路中的最优解,因为它直接对搜索结果本身是否构成言论作出了判断。[21]下面笔者就将对这一进路进行集中分析。

俄克拉荷马州地区法院在Search King案中明确指出算法结果(网页排序)是主观的,它反映了谷歌对于某一网页相对于用户搜索要求的相关性的观点。[22]同样的,有学者认为搜索结果对于用户而言除了具有表层含义(denotation),即网页信息外,还有深层含义(connotation),那就是在特定搜索指令的语境中关于所列出来的网站(搜索结果)与用户的实际要求之间相关度(relevance)的建议,由此对搜索结果的排序也就体现了搜索引擎一定的观点和意见。[23]既然搜索结果传达了搜索引擎的实质信息,而这一信息也能够为用户有效的接收到,那么还有什么理由认为搜索结果(网页排名)不构成言论呢?[24]


[19]同时,这两种进路由于都是从言论的本质入手,因此都是属于本质主义进路。左亦鲁:《算法与言论—美国的力量与实践》。

[20]Search Kingv. Google Tech., Inc., No. CIV-02-1457-M,2003 WL21464568 (W.D. Okla. May.27,2003),4.

[21]相应的,编辑论仅仅说明了搜索结果具有“言论利益”。Oren Bracha, The Folklore of Informationalism: The Case of Search Engine Speech,82 Fordham L. Rev.2014.

[22][23]Oren Bracha, The Folklore of Informationalism: The Case of Search Engine Speech.

[24]Stuart Minor Benjamin, Algorithms and Speech.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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