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神抑或渎神:欧文·戈夫曼的世俗宗教观论析

作者:王晴锋  2021-09-15 14:41  新传播    【字号:  

欧文·戈夫曼的世俗宗教观主要体现于他对互动仪式的阐述,人际仪式是互动秩序及其神圣性的根源。个体在世俗仪式的关照下被敬若神明,他们是现代社会的神圣客体,在日常互动中受到尊重、供奉并竭力维护其脸面。个体主义观念下的现代人扮演着双重角色:他们既是自己的偶像,又是自己的牧师。然而,世俗性的人际仪式亦面临着各种潜在的风险,其结果是导致神圣性的退化,这些因素包括面对面互动系统的权宜性和偶然性、情境的异质性、作为人的自私本性、自我的情境性以及商业化的侵蚀等。互动仪式也可能是工具性的,戈夫曼由此将批判的矛头直指以个体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性。


二、人际互动中的博弈与道德

戈夫曼的拟剧论通常给人的印象是行动者精于通过印象管理操控他人的行为,面对面互动的参与者时刻如履薄冰、如临大敌,稍有不慎就可能沦为信息博弈游戏的失败者。正因如此,很多社会理论家认为戈夫曼过于强调行动的功利主义色彩,使行动成为结构的“奴婢”。例如,哈贝马斯认为,行动的拟剧特征在某种程度上是寄生性的,因为它端赖于以目标为导向的行动之结构[9](P90)。通过戈夫曼的拟剧论透镜,我们仿佛看到了这样一幅场景:一群群戴着色彩斑斓的面具的陌生人如行尸走肉般进行着自我表演。这是一幅群魔乱舞的世相。无论人们的技艺如何精湛,那仅仅是表演和游戏而已。但是,倘若人人唯利是图、损人利己,那么如此自私自利的个体如何能够形成稳定运作的社会共同体?在尔虞我诈的生活世界里,如何产生社会团结?或者,由这样充满私欲的个体构成的社会为何不出现解组甚至分崩离析的局面?日常生活的互动秩序又何以可能?因此,互动系统中个体表现出来的利己性仅是现实生活的一个维度,要回答“社会何以可能”这一秩序问题,我们必须从其他方面寻求答案,这便涉及人际互动的道德和仪式。

拟剧论对日常生活中的个体如何保持自我形象进行了技术性分析,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自我形象,它都需要成功的舞台表演来实现。戈夫曼阐述了维持人际互动的诸因素,从行动者/演员、观众的角度分别论述在拟剧实现过程中采取的各种微观技术。此外,戈夫曼还从关系性的角度,即演员与观众之间的配合与共谋,探讨共同维持表演及其如何实现的问题。在戈夫曼那里,自我并非自私的、纯粹个体性的存在,它是一种在互动过程中产生的公共实在,每一个个体都端赖于他人实现自我。个体的自我建立在他人给予恭敬与风度的基础上。每个人尊重他人风度翩翩的自我,个体受到这种尊重又会促使他们继续保持风度。因此,互动是仪式性表演的自我之间进行交换的过程。类似地,面子是一种社会性的而非纯粹心理的集体建构,它是一个人自我的公共性展现。戈夫曼从迪尔凯姆的意义上探讨面子工夫,认为它是社会互动的必要条件。作为一种日常仪式,面子工夫具有维系群体与互动秩序之功能。面子工夫又可以分为防御性和保护性两种类型,前者是防卫一个人自身的脸面,后者是保全他人的脸面。总之,个人的脸面是一种神圣物,因此,“维系它所需的表意性秩序是一种仪式性秩序”。[2](P19)这一切构成了社会行为的仪式性、非功利性的一面。从这种意义上而言,戈夫曼是一位道德主义者,他强调的是社会生活的道德性。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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