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霍布斯《利维坦》对现代政治秩序的理论构建及其缺陷*

作者:欧阳火亮  2021-09-15 14:41  新传播    【字号:  

当代霍布斯研究中存在共和主义、自由主义以及专制主义之间的诸多争论,这些争论大多着力于霍布斯国家理论中的某一因素。霍布斯对现代政治秩序的理论构建的逻辑起点和最终落脚点都是个人自由,《利维坦》最终要实现的,是具备政治秩序之下的个人自由,摆脱战争带来的政治混乱和无序,确立保护与服从的政治秩序。分析《利维坦》对现代政治秩序的构建逻辑,可以很好地看到霍布斯是如何通过主权的绝对性来为现代个人自由奠基。区别于以政体为核心的古典政治学说,霍布斯以国家作为其政治学说的核心既是划时代的理论贡献,也存在着理论缺陷。


霍布斯《利维坦》构建现代政治秩序的理论核心是提供保护的国家主权与保持服从的臣民自由。国家是现代自由主义思想中区别于个人维度的另一个维度。《利维坦》构建的现代政治秩序是为了避免战争状态带来的暴死恐惧而交出个人实现自我保存的权利进行契约交易,以构建主权去维护共同体的和平与安全,从而使得个人自由得到保护的秩序。为了实现构建现代政治秩序的目的,主权必须具有为了维持和平与安全而不解体的权利和力量。主权或者说现代国家的权力和职责是对外抵御敌人的侵略以保障国家的安全,对内维护社会的和平与安全以保护臣民自由。对于主权而言,法律就是主权以语言、文字或其他充分的意志表示命令臣民用来区别是非的法规,唯有主权者才能充当立法者。 [5](P206)法律绝不能违反理性,法律的解释取决于主权当局,而解释者只能是臣民唯一要服从的主权者所指派的人。 [5](P214)因此,作为主权的代表,也就必须具有足够的能够对外宣示主权权威和对内为个人提供和平与安全的权力与力量,从而可以制约宗教战争带来的政治混乱状态,维护和平与安全下的臣民自由和维持稳定的政治秩序。主权者不论是君主还是所有人,其职责都取决于人民赋予主权权力时所要达到的目的,那便是为个人求得安全与自由。霍布斯指出安全不单纯是指保全性命,而且也包括每个人可以通过合法的劳动、在不危害国家的条件下获得生活上所需的一切资源。 [5](P260)每一个主权者在保护臣民方面所具有的权利,和任何个人在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方面所能具有的权利是相同的。 [5](P276)因为,主权者的权利来自于社会契约中个人权利的让与。人在不危害国家安全的前提下保有相当大的自由,个人也在这个前提下得到国家的保护和服从国家的权利。

霍布斯《利维坦》构建的现代政治秩序之下,个人处于一种国家保护下的具有臣民自由的状态。此时的臣民自由实际上就是现代政治秩序之中的公民自由,即一种实现了保护与服从的个人自由。国家提供了保护之下的广泛的公民自由,包含主权者未加以禁止的和不能由建立社会契约而放弃的一切自然权利。因此,霍布斯《利维坦》构建的现代政治秩序之下,人们仍然保有足够的个人自由:在法律未加规定的一切行为中,人有自由去做自己的理性认为最有利于自己的事情,每一个臣民对于不能根据信约予以转让的一切事物都具有自由。 [5](P165-169)臣民对于主权的服从义务应理解为只存在于主权能用以保卫他们的权利持续存在的时期,因为在没有其他人能保卫臣民自己时,人的自我保存权利是不能根据信约而放弃且一直存续的。服从的目的是保护,当一个人不能在自己或旁人的武力中找到这种保护时,他的本性就会使他服从新的保护。 [5](P172)人的服从义务仅限于能够保护自己的和平与安全的范围,在此之外的便是个人自由,“臣民的自由只有在主权者未对其行为加以规定的事物中才存在”,这也说明了霍布斯是一个真正伟大的自由主义先驱。 [5](P105)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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