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模式:世界潮流与中国特色—改革开放40年深圳现代化发展成就的理论阐释

作者:谢志岿  李卓  2019-12-03 15:30  新传播    【字号:  

深圳的发展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一个缩影,在政府引领、市场竞争与社会力量参与“三个引擎”共同驱动下,其惊人的发展速度、成功的发展实践,被冠之以“深圳模式”。深圳的现代化发展,符合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现代宏微观经济学所界定的经济发展规律,符合世界现代化发展的潮流,同时蕴含着浓厚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智慧。与拉美等后发现代化国家相比,深圳模式以创新驱动为核心动力,保持了经济高速发展,成功地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同时又避免分利联盟左右公共利益,维持了社会总体稳定。这为中国乃至世界其他地区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可资借鉴的经验,这是深圳模式对现代化发展的最大贡献。

深圳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多种形式对劳动者的权益、科技人才智力成果以及民营企业的资本投入等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营造了一个鼓励创新行为、支持创新活动、保护创新成果的良好创新环境,有效吸引、集聚了全国甚至全球的创新资源,形成了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深度融合,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模式和创新环境。在推动科技创新的同时,深圳不断推动金融创新,减少创新创意落地环节,减少从科技研发到生产力转化距离,尤其重视对产权的保护,尽可能激发各种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和创新的积极性。

为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深圳积极引进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科技企业发展和科技人才利益以制度保障,不断提高科学技术对生产力的贡献率。1987年,深圳在国内率先出台《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提出科技人员可以以现金、实物、个人专利、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投资入股创办民营企业,获得对其智力产品的红利收益;1998年,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成果入股管理办法》,成为国内最早制定技术成果可以出资入股的城市之一;1993年5月,颁布《深圳市企业奖励技术开发人员暂行办法》,以资金及政策优惠等形式鼓励企业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当年6月,再次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民办科技企业管理规定》,对内地科技人员来深圳创办科技企业给予优惠政策;1994年,专门涉及知识产权的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出台;2000年10月,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成立,主要交易对象为高新技术成果、项目以及成长型企业产权,为深圳及全国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提供了平台,实现以市场化机制为科技成果定价;2009年10月,深圳率先成立全国区域性非公开科技企业柜台交易市场—深柜市场,为中小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包括私募融资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在研究开发、投资担保、人才引进、技术入股等方面为科技创新和科技向生产力的转化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尊重智力成果,发挥人才作用,提升了各类人才来深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促进了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崛起。

与此同时,深圳重视资本市场的发展。为鼓励金融业发展,2003年颁布《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2007年又出台《深圳市金融产业布局规划》和《深圳市金融产业服务基地规划》,不断加大对金融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最优化的环境和最优质的服务,目前金融业已经成为深圳市四大支柱产业之一1。资本市场的形成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扩展了融资渠道、优化了资源配置,为创新和创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为创新产品从研发到上市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综观深圳发展模式的成功,最基本的经验在于尊重产权,尊重市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为此,政府与市场环境和社会力量形成了良性互动,在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潮下,成功实现推动经济发展由单纯依靠廉价劳动力等原始因素,逐渐转变为依靠创新力驱动。仅2016年,深圳市科技经费支出占当年GDP的6.3%,同年,深圳新兴产业增加值合计7847.72亿元,比2015年同比增长10.6%,占GDP比重40.3%2,由此可以看出科技创新,新兴产业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尊重产权、尊重市场,也塑造了深圳的企业家精神,给知识、资本和劳动以合理的价值回报,成为深圳企业家的重要经营理念和原则,以华为、万科等为代表的公司,在股份化过程中推行的员工持股计划(劳动雇佣资本),为公司发展注入了持久的动力与活力,也为深圳企业家精神提供了最佳的注脚。


1.乐正主编:《深圳之路》,第522页。   2.深圳市统计局:《深圳统计年鉴2017》,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年,第5、369、46页。

编辑:实习生何露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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