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将往何处去:基于一个理论假设的思考

作者:罗玉辉 王欣欣  2021-08-12 17:56  新传播    【字号:  

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在改革开放后形成了“集体所有制”下的“家庭承包经营制”,这项制度在“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的政策配套下,为中国发展规模农业、现代农业打开了通道。但是,中国农村经济在城市化进程的外在影响和土地流转的内生变革中,使得农村人口不断减少,与之对应的农村集体的概念也将发生改变,在这个历史背景下本文提出了一个理论性假设,在“大集体”向“小集体”动态演进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的公有制性质可能会不断地演进为私有制,从之前保障公平的作用演变成为极少数人的私人财产。虽然,这仅是一个假设,但我们应本着理论研究的前瞻性、探究性,对集体所有制的未来走向保持高度关注,适时进行政策调整,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如何面对以上理论假设出现的负面影响

(一)杜绝当前不合理的问题,让集体所有制逐渐回归本义

中国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赋予了农民的自由身份,并用国家政权性质和公有制的本质特征保护农民不会丢地、失地。同时,集体所有制避免了团体所有产权(特指所有权)的不稳定性,用“成员身份”确保农村土地和农民家庭的有效对接,克服了以往封建社会地主阶级残忍剥削农民的弊端,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拥有土地的基本权利,是社会主义公平保障的体现。当前,农村经济现实境况也映照了本文的担忧,在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和集体数量不断减少的过程中,存在以下不合理的现象和问题,让农村集体经济逐渐失去原有本义。

1.土地流转具有较强的政治诱导因素  当前,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有些学者和专家认为中国农业应该学习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大力发展规模农业、现代农业,通过大规模土地流转让中国农村的耕地集中起来,在资本的市场作用下开启现代化农业征程,同时这些流转土地的农民可以成为产业工人,并加快中国城市化进程速度。在这些理论学说的诱导下,许多地方政府盲目追求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而忽视本地区的现实情况,甚至强迫和诱导农民去把赖以生存的土地流转出去,如前些年重庆发生的土地换社保的试验,就是用社保来引诱农民去把土地交出来,让农民在“土地”与“社保”中择一,他们没有想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农民既有土地又有社保,继续沿用建国初期“农业哺育工业”的思想去对待农民。这种现象在一些地区较为普遍,如个别地方政府求快、求大、求政绩的心切,大幅提高流转土地规模,有的地方甚至要求“一个月完成全年70%的流转任务”,完全剥夺了农民的自主选择权;又如某个村庄耕地总面积只有2000多亩,而统计出来的农民申请流转经营耕地总量竟远远超过面积总数,这种笑话反映了地方政府把中央的政策方针念成了歪经。[15]这些所谓的创新剥夺了农民应有的土地权益,是农民不愿意接受的,也违背了集体所有制所提出的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发展的宗旨。


[15]《土地流转也有任务了?某地要求1个月完成全年70%的流转任务!》来源于:[EB/OL]https://www.tuliu.com/read-81337.html。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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