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行政视域下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正义性辨析

作者:赵莹莹  2021-09-15 14:37  新传播    【字号:  

在应对新冠疫情等公共突发事件时,应急行政权的扩张往往延伸至公民基本权利的领域,使公民基本权利受到限制。依据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有必要对抗击疫情过程中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正义性刻度进行梳理明确。通过剖析得知,应急行政中对公民基本权利作出限制有其正义性基础,并应当从遵循法定原则、发挥宪法解释作用、构建应急行政裁量控制机制三个方面着力。


(一)应急行政中对风险深度预测的偏差

应急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难以把握且受到质疑的根本原因在于突发事件风险深度存在不确定性,预测的偏差使应急决策有可能陷入“过犹”与“不及”的窠臼中。当用概率来构建应急行政过程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模型时,我们会发现一些风险的深度分布概率可能处于不可知或模糊不清的状况。风险可计算性的有限性导致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深度的预测偏差,行政机关在这种风险深度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被要求迅速、高效地做出决策,自然导致决策的合法性受到考验。

风险深度预测的偏差使应急行政决策一方面存在超越法律规范条件假设的可能性,如2003年在应对“非典型肺炎”的事件中政府采取的隔离措施出现了决策正当但不合法的纠结局面。对于这一问题可通过事后立法进行弥补。另一方面的问题在于如何判断突发事件是否符合既存法律规范的标准,如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人民政府认为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虽然法律概念的不确定性是法律规则中普遍且必要的现象,但实践中突发事件的复杂性及对风险深度把握的不确定性导致行政机关判断是否“可能”的难度系数过高,这种判断失误的代价将是巨大的,如2020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中,由于武汉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判断的失误导致疫情向全国各地扩散加重。

对此,应急管理学认为,行政部门在应急处置当中只能选择在当时状况下较优的方案,而无法鉴别出哪项是最优的方案,同时对于应急行政的启动和结束界限也难以准确把握。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受制于应急决策的实效性考量的影响,随着信息、条件、环境的变化,应急措施会表现出“普罗米修斯的脸”,在这种前提之下,对应急决策的合法性把控在应急行政整个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甚至受到削弱,导致出现应急行政中行政权力扩张与公众权利限制过限的问题,如抗击疫情过程中发生的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在接到征用学生寝室的决定后对该校同学个人物品处置不当事件。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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