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政治哲学阐幽

作者:郑 开  2020-05-14 11:19  新传播    【字号:  

黄老政治哲学特征鲜明:既有别于老子无为政治哲学,也不同于庄子致力于浑沌与秩序之间的思考张力,更迥异于孔孟以来儒家德政理想。


“因循”“因任”不仅仅只是某种出乎阴谋计较的“术”而已,重要的是它包含黄老学者对于“道”的新拓展,正如司马谈所言:“道家以虚无为本,因循为用”,亦如蒙文通所论,“因循”乃黄老思想的特质。“因循”观念与“法治主义”思想的相遇与结合十分耐人寻味。黄帝之所以能够垂手而天下治,道家黄老学派之所以能够标榜“无为而无不为”“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要害在于“道—法”的统治,请注意不是依据“道”的原则的统治也不是本着“法”的原则的统治,而是诉诸无为政治哲学原则下的“法治”。也就是说,黄老学派(包括部分法家者流)的法治主义,并非世俗性的法治主义(这是一般意义上的法治主义),而是奠基于深邃“道德之意”(要旨在于无为)基础上的、特殊形态的法治主义。黄老和法家明确认为“法”才是—确切说,应该是—政治秩序的核心要素,他们总是自信且毫不妥协地主张“任法”,似乎传统政治思想之“尊德”“亲亲”“尚贤”等原则,早已落后于时代,成为不合时宜、不切实际的东西了。

黄老政治哲学如此激烈地反传统,其理论自信究竟从何而来?不言而喻,老庄哲学的批判性力量是它的重要思想资源,风云变幻的大时代赋予了它使命感和针对性;另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就是黄老政治哲学的创发力,这一点比较容易被忽视。较之老庄的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黄老政治哲学拓展了新的理论思考空间,比如说“道法之间”[1];再比如说黄老学派独具特色的自然法理论。现在我们不妨从一个细节开始讨论黄老政治哲学之“自然法理论”。《管子》说:“无代马走,无代鸟飞,此言不夺能。”“毋代马走,使尽其力,毋代鸟飞,使弊其羽翼。毋先物动,以观其则。”(《管子·心术上》)这是对因循原则的形容化、具象化表述。黄老帛书《论》指出:

天执一,明三,定二,建八正,行七法,然后施于四极,而四极之中无不听命矣。蚑行喙息,扇蜚蝡动,无□□□□□□□□□□不失其常者,天之一也。天执一以明三。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极,度之稽也。月信生信死,进退有常,数之稽也。列星有数,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天建八正以行七法。明以正者,天之道也。适者,天度也。信者,天之期也。极而反者,天之生(性)也。必者,天之命也。□者,天之□□□□□者,天之所以为物命也。此之谓七法。七法各当其名,谓之物。物各合于道者,谓之理。理之所在,谓之□。物有不合于道者,谓之失理。失理之所在,谓之逆。逆顺各自命也,则存亡兴坏可知也。

强生威,威生慧,慧生正,正生静。静则平,平则宁,宁则素,素则精,精则神。至神之极,见知不惑。帝王者,执此道也。是以守天地之极,与天俱见,尽施于四极之中,执六柄以令天下,审三名以为万事□,察逆顺以观于霸王危亡之理,知虚实动静之所为,达于名实相应,尽知情伪而不惑,然后帝王之道成。[2]

出现于这段话中的“蚑行喙息,扇蜚蝡动”云云,屡见于《淮南子》《新语》等书,似乎已经成为某种“套语”或“格式化表达”。思想史料中的“套语”“格式化表达”可能是某种“有意味的形式”。我的看法是,“蚑行喙息,扇蜚蝡动”八个字表达了“毋代马走,使尽其力,毋代鸟飞,使弊其羽翼”的意思。更进一步推敲,不难发现黄老帛书试图将其“帝王之道”建立在天道有常的自然法理论之上。也许可以说,黄老关于人间秩序的思考,始终围绕着秩序抑或秩序重建这一主旨展开;在自由与秩序之间的矛盾关系中,如果说庄子更加重视自由(精神自由),那么黄老学显然偏重于秩序。更耐人寻味的是,黄老学汲取了老庄哲学深邃的自然概念及其理论,并把它进一步发展为“天道—自然”形态的自然法理论。呈现自然秩序的天道高于政治秩序的人道(人间法),而且是人间法(包括成文法和习俗法)的范本及法理基础。这是不是有点像古希腊自然法理论?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曾以“无为又无不为”概括道家(实际上是黄老)思想宗旨,语出传世本


[1]郑开:《道法之间:黄老政治哲学的思想空间》,《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2]按:释文中的通假、异体字已从魏启鹏《笺证》、裘锡圭《集成》校改,以省眉目。

编辑:新闻中心-实习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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