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何以可能、何以可为

作者:付钊  2021-09-15 14:37  新传播    【字号:  

从社会管理迈向社会治理,是党和国家为适应新时期社会结构、人民生活方式及社会基本矛盾的转变而对社会建设做出的重要决策。制度性道德助人实践活动的社会工作以其价值性在推动服务型社会治理格局构建中独树一帜。明晰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天然优势和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推动社会工作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从健全社会工作制度保障、强化社会工作专业本性、培育专业社会治理力量、增强公益服务品牌意识和深化社区治理服务实践等方面入手来提升专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推动社会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参与社会治理。


(二)从治理到服务:社会治理理念的创新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首要前提是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广大利益为出发点,最高限度提升社会和谐因素,推进和谐有序的社会治理[4],必须处理好改善和保障民生与创新社会治理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具体而言:

首先,社会治理核心理念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社会治理本质是有关人的管理和服务,关乎人民群众矛盾机制的化解和协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应当确保贯彻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维护、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时刻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视为创新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处理社会治理问题。

其次,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是共建共享。共建即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在医疗卫生、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众多社会服务领域内由政府协调统一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发挥治理作用;共享即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倡导的发展是促进人民福祉的发展,追求的富裕是所有人民的富裕,社会治理发展成功与否,最终判断标准应是人民是否享受到了社会治理的成果。因此,以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以强化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为基点,更好的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利益取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要求治理主体充分地参与,充分地协商,达到尽可能大的共识,进而采取相互配合的治理行动[5],促使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愿景与效益的统一。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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