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何以可能、何以可为
作者:付钊 2021-09-15 14:37 新传播 【字号:大 中 小】
从社会管理迈向社会治理,是党和国家为适应新时期社会结构、人民生活方式及社会基本矛盾的转变而对社会建设做出的重要决策。制度性道德助人实践活动的社会工作以其价值性在推动服务型社会治理格局构建中独树一帜。明晰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天然优势和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推动社会工作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从健全社会工作制度保障、强化社会工作专业本性、培育专业社会治理力量、增强公益服务品牌意识和深化社区治理服务实践等方面入手来提升专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推动社会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参与社会治理。
(一)活力四射的社会治理与大有可为的社会组织
为适应社会结构的变革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僵化、单一、强制的社会管理体制已逐渐不能进行有效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议题应景而生。社会治理是在党和政府的全局引导下,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和个人等社会主体的活力,通过协商、沟通等由上而下再由下向上的双向互动方式共同对社会公共事务依法进行管理的规范性活动的过程,其主要目标就是依据法律程序和法治思维调节社会矛盾问题和各方社会成员的社会关系,通过引导、动员多方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问题治理。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保障社会资源的平均分配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全面提升社会应对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保障社会和谐平稳发展[7](P258)。
社会组织能够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深入贯彻推动社会有效机制协同,提升社会的自我治理和自我管理能力水平。长期以来,受传统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管控的社会管理体制影响,社会组织和第三方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性、主体性和独立性被严重忽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首先要激活社会组织和社会主体的活力[8],这一论断明确表明有序有效的社会治理需要依靠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社会组织顺应社会问题而生,伴随当前社会结构变化,社会问题交织繁多,人民物质文化需求多样,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发展机遇,而作为社会组织之一的社会工作机构只有顺应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需求,以其专业性在新时期社会治理中将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