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机制、投资者情绪与股市波动
作者:屠新曙 于培云 2022-04-27 15:52 新传播 【字号:大 中 小】
如何抑制证券市场过度反应,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已成为各国监管机构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关键问题。而熔断机制作为股票市场的价格稳定制度之一,已有研究对其利弊效应却一直颇有争议。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月1日起在A股市场实行指数熔断机制,但该制度仅实施4天便因频繁触发阈值而被叫停。因此,科学合理地评估熔断机制的政策效应及其失灵的原因,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选取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2月4日的中国股市交易数据,使用市盈率、流通市值加权换手率、融资买入额占比和上涨下跌家数比4个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PCA)构造日频投资者情绪综合指数,并运用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SVAR)探究熔断机制实施前后投资者情绪与市场波动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第一,熔断机制实施后,投资者情绪明显悲观且波动加剧,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投资者情绪变动是市场剧烈波动的重要因素,这说明熔断机制可以作用于投资者情绪,进而对市场波动性产生影响;第二,股指期货交易、沪港通资金净流入和融券交易总体能够缓解股票市场的剧烈波动。研究结论不仅对熔断机制的作用提供理论上的补充,还对完善中国股票市场交易制度、改进投资者结构和因地制宜制定政策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熔断制度实施的4天内,投资者情绪与指数价格波动剧烈,如表4所示。2016年1月4日,政策实施首日即触发熔断,投资者情绪跳水,降幅为192.673%,市场波动率达到样本区间最高值。而后两个交易日,情绪大幅反弹,市场波动率有所下降。2016年1月7日,A股市场再次触发熔断,投资者情绪跌幅达476.751%,市场波动率仅次于首次触发熔断日。
表5给出了投资者情绪指数与市场波动率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在样本区间内,投资者情绪和市场波动率的标准差较大,波动剧烈。拒绝正态分布假设,呈现右偏、高峰分布,说明二者易取极端值。相关系数为-0.492,表现为弱负相关性,即总体上投资者更乐观时,市场表现更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