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破产立法之取向与趋向*——兼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之价值

作者:江国华 陈佳青  2022-04-27 15:52  新传播    【字号:  

个人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法治体系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快速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的个人破产制度的社会条件、经济条件以及立法条件等已然成熟。基于渐进式立法的惯例,率先由深圳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兼具试验和示范双重意义。在价值层面,该《条例》囊括了个人破产制度“规范个人破产程序”“促进债务人的重生、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核心价值;在规范层面,该《条例》构建了“个人破产申请与受理制度”“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制度”“和解与重整制度”等个人破产的制度体系雏形;在技术层面,该《条例》为其他地方乃至国家层面的个人破产立法提供了范本,也标示着中国个人破产立法的基本趋向。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个人破产立法迫在眉睫,但鉴于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仍属于新生事物,在具体制度设计时需要考量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如此才能使制度设计实现其应有的价值。而无论是理论基础还是以往的实践经验都表明,宜采取渐进式立法模式。因此,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应由深圳经济特区先行先试,其他地区紧跟其后,并最终在此基础上另行制定统一的个人破产法。


参考文献:

[1]张元华.论执行移送破产程序的激励性引导与规制[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6(6):137-147. 

[2]殷华.中英破产法治理念和制度之异同——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纪念破产法实施十周年专题座谈会概要[J].人民司法(应用),2017(22):69-73. 

[3]王黎辉.浅析个人破产制度[J].卷宗,2019(32):158. 

[4]邹海林.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治环境的两个基本点[J].环球法律评论,2014(1):50-52.

[5]关效荣,张景文,张强.中日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M].辽宁:辽宁人民出版社,1996:64-66. 

[6]冀宗儒.美国破产法案例选评[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410.

[7]徐阳光.个人破产制度的人文关怀[N].光明日报,2018-04-01(07).

[8]徐阳光,陈科林.论个人破产立法中的自由财产制度[J].东方论坛,2020(3):99-113.

[9]苗心悦.浅议个人破产制度中自由财产的范围[ J].西部学刊,2019(24):8-11.

[10]欧元捷.论个人破产构建的中国逻辑——以破产与免债的界分为起点[J].山东社会科学,2020(3):74-80.

[11]胡倩文,李尚泽.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重构[J].贵州警察学院学报,2020(3):51-57.

[12]杨显滨,陈风润.个人破产制度的中国式构建[J].南京社会科学,2017(4):98-104.

[13]葛现琴.我国破产复权立法模式之选择[J].当代法学,2003(12):77-79.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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