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东亚儒家经典性之移动与经典诠释典范的转移

作者:黄俊杰  2021-08-12 17:59  新传播    【字号:  

本文探讨东亚儒家传统中的“经典性”,并分析儒家经典诠释典范之协商、转移、理论基础及其诠释策略。本文首先指出儒家传统所见的两种类型的“经典性”:“历史的经典性”与“文化的经典性”,并指出两种“经典性”均有其互相渗透性与可实践性。本文接着分析东亚儒家经典诠释史所见的两次典范大转移:第一次是从先秦、汉唐时代的“声训”典范,向南宋陈淳以降的“字义”典范的转移;第二次则是从朱熹“理”学向王阳明“心”学典范的转移。新出现的经典诠释典范,常常采取的诠释策略就是从经典中最核心的关键字词切入。本文以日本与朝鲜儒者的经典诠释为例,指出日韩儒者从关键字入手,提出新的解释,贯通整部经典以颠覆旧的诠释典范,深具融贯性与说服力,才能造成诠释典范的转移。


朝鲜半岛是中国儒学东渡日本的桥梁,在江户初期林罗山就手抄朝鲜本的《性理精义》,在他57岁之龄(1639年),才以日文完成《性理字义谚解》而于1659年出版;山崎闇斋所读的《北溪字义》,就有漳州本与朝鲜本[71]。但是,根据朝鲜儒者的记载,陈淳的《北溪字义》从日本传到朝鲜之后,才对朝鲜儒者产生较大影响。朝鲜儒者李榘(活斋,1613~1654)说:“丁丑年间,金公世濂奉使日本,得所谓《北溪先生性理字义》以还,刊于关北,吾东学者始见此书。”[72]活斋先生所谓“丁丑”年,推测应为朝鲜仁祖崇德2年,中国明毅宗崇祯10年,公元1637年。《北溪字义》在是年由日本传入朝鲜。17世纪朝鲜儒者柳元之(拙斋,1598~1674)精研《北溪字义》并对其得失有所诤辩,柳元之撰《陈北溪性理字义说后辨》云:

右《北溪字义说》一卷,见其论说颇详,而错理会处亦多,致有失于名理之弊,盖北溪若欲训释字义以示学者,则当于各字之下,用先儒解本字名义之语,各以类附之。因以己见敷陈而畅其义,则似应历落分明,可以有益于初学之士,而今此书不然,所立题目,颇似猥杂,亦间有害义理处,又其所论说,与本题有不相应处,有说不痛快处,有久下落无收拾处,北溪以详于名物称,而犹未免此病何也?末学浅见,不敢妄议前贤得失,而此乃天下之公理,有所未安,不容迁就,故兹记所疑于心者,以为与朋友讲论之资,览者恕其僭踰之罪,而指其迷则幸矣![73]

柳元之对陈淳《北溪字义》有所批判修正,并强调有所论诤,“乃天下之公理”。


[71]參看[日]佐藤仁:《北溪先生字义详讲解题》,在《北溪字义详讲》,广文书局,影印和刻近世汉籍丛刊本,1972年,第1~3页;佐藤仁译:《朱子學の基本用語:北溪字義譯解》,研文出版,1996年,《解题》,第37~39页。陈荣捷先生译:《北溪字义》为英文:Wing-tsit Chan translated, Neo-Confucian Terms Explained: the Pei-hsi Tzu-i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6)。

[72][韩]李榘:《谨书陈北溪字义下》,收入《活斋先生文集》,卷4,《跋》,收入《韩国文集丛刊》,续第32册,第493页。

[73][韩]柳元之:《陈北溪性理字义说后辨》,收入《拙斋先生文集》,卷8,《杂著》,收入韩国文集编纂委员会编:《韩国历代文集丛书》,景仁文化社,1999年,第905册,第66~75页,引文见第67页。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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