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的责任:演进逻辑、法律性质及中国的立场

作者:堵一楠  2021-08-30 15:17  新传播    【字号:  

作为21世纪全球人权领域的重要议题,“保护的责任”在联合国的大力推动之下,一度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利比亚危机后,“保护的责任”在言辞和行动的层面呈现出截然相反的处境。有鉴于人道主义干预的正当性困境,“保护的责任”得以产生,并取得了观念竞争的胜利。根据国际法的渊源理论,将“保护的责任”称为一项框架的说法是恰当的,但其并非全无规范性内容。“保护的责任”可以从“国家的首要责任”和“国际社会的补充责任”两个角度加以透视,前者是“保护的责任”法律性质的主要体现,而后者正是导致其陷入制度化僵局的原因。重新协调“三大支柱”的关系是可能的突破路径之一。为了实现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国际环境,中国在谨慎接受“保护的责任”话语的同时,也开始参与干预理念的建构,并提出了较为具体的主张。


无论如何,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干预现象仍然会是国际社会争论的焦点。对中国学界而言,这一主题的脱敏化也将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来自非洲的声音或许能够对我们产生一定的启发:今后最重要的辩论不是使干预非法化(delegitimise intervention),而是以尊重条约中现有规则的方式保护平民,坚持反对单边行为,并将此视为对国家主权和国际法的侵犯。[88]最后,还有必要指出,任何大国外交的本质都是内政。美国外交的转向与其国内的产业结构失衡、社会阶层固化、中产群体减少是分不开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未来,在根本上也取决于中国政府能否以实现民主法治的现代化目标为本位,弘扬40年前的历史勇气。正如章百家所言,中国影响世界的主要力量来源是改造自己。[89]今天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变革可能远超过世人想象。我们唯有不断深入思考干预规范的发展变化,才能为未来做好知识上的准备。


[88]Saadatu Salisu Matori & Abubakar Bukar Kagu,“Cloaking Neo-Imperialism in the Shadows of Human Rights and Liberal Peacebuilding”, Journal of Law, Policy and Globalization,88,2019.

[89]章百家:《改变自己影响世界—20世纪中国外交基本线索刍议》,《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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